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张本胜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本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本胜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张本胜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台州市椒江创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万股股份。张本胜先生承诺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财务总监的选聘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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