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6证券简称:胜华新材公告编号:临2023-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7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胜华新材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3)。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审核问询函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部分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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