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38证券简称:盛泰集团公示序号:2023-034
可转债编码:111009可转债通称:泰源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调节前转股价格:10.90元/股
●调整转股价格:10.70元/股
●泰源可转债此次转股价格调节执行日期:2023年6月19日
一、转股价格调节根据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2409号)文档审批,并且经过上海交易所允许,企业向社会公布发售7,011,8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一张颜值rmb100元,发售总额为70,118.00万余元,并且于2022年12月1日起在上海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卷通称“泰源可转债”,债卷编码“111009”,“泰源可转债”存续期限为6年,存续期时长为自2022年11月7日至2028年11月6日,股权转让时间是在2023年5月11日至2028年11月6日。
公司在2023年5月15日举办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企业以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注册登记的总市值为基准,拟将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4元(价税合计)。2022本年度企业不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股。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企业总市值为55,556亿港元,为此测算总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3,334,240.00元(价税合计),占2022本年度所属总公司公司股东纯利润比例为30.14%。
在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期内,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计划授于股权回购注销、资产重组股权回购注销等导致企业总市值产生变化的,公司拟保持分派总金额不会改变,适当调整每一股比例。
此次权益分派开展的证券登记日为2023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9日,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特定新闻媒体公布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示序号:2023-033)。
因“泰源可转债”已经在2023年5月11日起进到转股期,导致企业总市值产生变化。企业依照现钱分派总金额数量永恒不变的标准,对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一股比例开展适当调整,明确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20400元(价税合计),总共派发现金红利113,334,351.38400元(价税合计)。主要内容详细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特定新闻媒体公布的《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配金额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32)。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浙江盛泰服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协议条款要求,在泰源可转债发售以后,当企业产生配送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转让而变化的总股本)、配资及其发放股利等状况,则转股价格适当调整。综上所述,泰源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出调整,此次调节合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节公式计算和调整结论
依据募集说明书中承诺,在本次发行以后,当企业产生配送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转让而变化的总股本)、配资及其发放股利等状况,将按照以下表达式开展转股价格的变化(保存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配送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资:P1=(P0+A×k)/(1+k);
以上二项同步进行:P1=(P0+A×k)/(1+n+k);
配送股利:P1=P0-D;
以上三项同步进行:P1=(P0-D+A×k)/(1+n+k)。
在其中:P1为调整转股价,P0为更改前转股价,n为派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资率,D为每一股配送股利。
依据调节公式计算“P1=P0-D”测算,本次调节前转股价P0为10.90元/股,每一股分红派息D为0.20400元/股,因而算出泰源可转债变更后的转股价格P1为10.70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起起效。
泰源可转债自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期内终止股权转让,2023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起修复股权转让。
特此公告。
浙江省泰源服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5138证券简称:盛泰集团公示序号:2023-033
可转债编码:111009可转债通称:泰源可转债
浙江省泰源服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执行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每一股比例
A股每一股红股0.20400元
●有关日期
●多元化分红送转:否
一、根据分配原则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3年5月15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分配原则
1.派发本年度:2022年年度
2.分配目标:
截止到证券登记日在下午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3.分配原则:
此次股东分红以方案落地前企业总市值555,560,546股为基准,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0.20400元(价税合计),总共派发现金红利113,334,351.38400元。
三、有关日期
四、分派实施细则
1.实施细则
除企业自己派发目标外,企业其他股东红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利用其资金结算系统软件向证券登记日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册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各VIP办了指定交易股东发放。已申请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可在收益派发日则在指定证券公司领到红股,未办指定交易股东收益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存放,待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之后再进行发放。
2.自己派发目标
宁波市泰源纺织有限公司、伊藤忠非凡化学纤维(亚洲地区)有限责任公司、雅戈尔服饰集团有限公司、诸暨市盛新资本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诸暨市泰源资本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红股由企业自主派发。
3.缴税表明
(1)针对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股东和证券基金,依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2〕85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务〔2015〕101号)相关规定:持仓时限超出1年,股息红利所得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持仓时限在1月之内(含1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的记入应纳税额;持仓时限在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记入应纳税额;所述所得的统一可用20%税率计税个税。企业发放股权收益时,暂时不缴纳个税,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20400元;等它出让个股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由券商等股权托管机构以其资金帐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应当下月5个工作日日内划付企业,企业在接到税金当月法律规定申请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请交纳。
(2)针对拥有我们公司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基金,依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相关规定,持仓时长自公开日起测算;公开前所取得的股权收益由企业依照10%税率代收代缴个税,税后工资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0.18360元。
(3)针对QFII公司股东,企业将依据国税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出台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47号)的相关规定,依照10%税率统一代收代缴所得税,税后工资每一股具体派发现金红利0.18360元。如有关公司股东认为所取得的股利分配、收益收入必须享有税收协定(分配)待遇,可以按照要求在获得股利分配、收益后自主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
(4)针对香港交易所投资人(包含单位和个人)投资管理公司A股个股(港股通),其红股会由企业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个股名义持有人帐户以人民币发放,缴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税务[2014]81号)实行,依照10%税率代缴企业所得税,即依照每一股0.18360元开展发放。
(5)针对持有公司股份的许多公司股东(含投资者),其股利分配、收益企业所得税对其自主交纳,具体派发现金红利为每一股0.20400元。
五、相关资询方法
联络单位:证券事务部公司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5-83262926
特此公告。
浙江省泰源服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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