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的审议情况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浙江金蚕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四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及茧丝绸供应链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期间内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有效期自本事项获得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一016)。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一020)。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3年6月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3信杭嘉银保字第ZB0072号),约定公司自2023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5日期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蚕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双方另行签订协议,约定双方于2023年03月22日签订的编号为2023信杭嘉保字第ZB0037号《最高额保证合同》自2023年6月5日起解除失效。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3.债务人:浙江金蚕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债务类型:债务人办理的票据、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保贴、保理业务或其他或有负债业务。
5.担保最高额:人民币10,000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6.保证额度有效期:2023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5日。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9.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76,000万元,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3,0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6%,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5%;不存在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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