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醒
本董事会、整体执行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上海市剑桥大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或“剑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下称“IPO”)前公司股东上海市康宜桥商务咨询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康宜桥”),在此次减持计划实施后持有公司股份7,919,209股,占公司股权数量(268,222,941股,相同)的2.95%。以上股权来自2017年度、2018年度与2019年度资本公积转增的股权,且已经在2019年12月16日解除限售发售商品流通。
● 康宜桥打算在执行减持股份事先公布责任的三个工作日后,六个月内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的总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95%;在执行减持股份事先公布责任的十五个工作日后,六个月内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公司股权的总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00%;根据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公司股权的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95%。在任何持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公司股权的总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1.00%;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的总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00%,且大宗交易规则购买方在转让后6个月不出让所转让的股权。高管增持价钱依照市场价钱明确,并且不小于企业股票的股价(若方案高管增持过程中有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拟减持股权数量及高管增持市场价格相对应作出调整)。
一、高管增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注:以上股权由来中,多种方式获得为2017年度、2018年度与2019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的。
以上高管增持行为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控股股东以往12个月减持股份状况
注:高管增持占比都以现阶段公司股权数量268,222,941股测算。
二、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注: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期内为自2023年6月13日起止2023年12月9日止。
(一)有关公司股东是否存在别的分配 √是 □否
康宜桥打算在执行减持股份事先公布责任的三个工作日后,六个月内根据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的总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95%;在执行减持股份事先公布责任的十五个工作日后,六个月内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公司股权的总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00%;根据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公司股权的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95%。在任何持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公司股权的总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1.00%;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公司股权的总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权总量的2.00%,且大宗交易规则购买方在转让后6个月不出让所转让的股权。高管增持价钱依照市场价钱明确,并且不小于企业股票的股价(若方案高管增持过程中有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拟减持股权数量及高管增持市场价格相对应作出调整)。
(二)控股股东先前对占股比例、持股数、持仓时限、高管增持方法、高管增持总数、高管增持费用等是不是作出承诺 √是 □否
康宜桥先前服务承诺:若拟减持剑桥科技个股,将于高管增持前3个交易日内公示减持计划。所以该等高管增持将在减持计划公示后6个月根据有关证交所以大宗交易规则、竟价或证监会承认的多种方式依法予以。
除此之外,康宜桥高管增持个人行为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此次拟减持事宜与此前已公布的服务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有关风险防范
(一)减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如计划实施的前提、约束性标准和相关条件成就和消除的实际情况等
此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依据其本身融资需求自行决定。在高管增持时间段内,公司股东将依据市场状况、股价等多种因素再决定是否执行及怎样执行此次股份减持方案,具有高管增持时长、高管增持价钱、高管增持数量等可变性。
(二)减持计划执行是不是可能造成发售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风险 □是 √否
康宜桥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控股股东,此次减持计划执行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运营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市剑桥大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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