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23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23年5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0)。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日的总股本628,581,6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人民币0.30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857,448.0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总额不变。距离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8,581,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30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颛兴路2059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陈睿
咨询电话:021-52634750-1602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大众商报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