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一、此次重新组合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成直升飞机业务融合,推动上市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中航直升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拟发行股份选购昌河直升机工业生产(集团公司)有限公司和哈尔滨飞机工业生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下称“此次重新组合”)。这次重新组合预估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亦组成公司关联交易,此次重新组合不会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动。
二、此次重新组合的工作进展
企业因筹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经申请办理,企业股票自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股票开市起股票停牌,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12月24日公布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公示序号:2022-045)。
在股票停牌期内,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发布股票停牌进度公示,详细公司在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7日公布的《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2-046、2023-001)。
2023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股东会第二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和此次资产重组有关的议案,并且在上海交易所网址及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进行相应的公示,并公布了此次重新组合应急预案。纬向上海交易所申请办理,企业股票于2023年1月10日(星期二)股票开市起股票复牌。
2023年2月9日,企业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公布了《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3-008)。
2023年3月10日,企业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公布了《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3-009)。
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股东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和此次资产重组有关的议案,相对应修定了此次重新组合应急预案,并且在上海交易所网址及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进行相应的公示。
2023年4月8日,企业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公布了《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3-020)。
2023年4月14日,企业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公布了《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军工事项审查获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批复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22)。
2023年5月9日,企业在规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公布了《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3-027)。
此次重新组合应急预案公布至今,企业以及相关多方积极推动此次重新组合的各项任务。企业正在努力机构此次重新组合中介机构深入开展各项任务,此次重新组合所涉及到的财务尽职调查、财务审计、评定等方面的工作顺利开展。公司本次资产重组的解决方案已经通过国有资产经营主管部门的审批核。现阶段,公司正在履行标的企业分析报告的资产报告评估备案程序。
三、风险防范
此次重新组合有待董事会再度表决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准许,并且经过有权利监管部门核准后即可开始实施,此次资产重组能不能得到有关准许或审批,及其得到有关准许或批准的时长均有待观察,相关信息都以企业特定信息公开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飞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二零二三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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