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徐文静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何高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徐文静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81,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091%);董事、副总经理何高强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2,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321%)。
近日,公司收到徐文静先生及何高强先生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告知函出具之日,徐文静先生、何高强先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何高强先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告知函出具之日,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变化如下: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徐文静先生、何高强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徐文静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何高强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9日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大众商报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