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6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立青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6月26日下午14: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此次银行授信相关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2023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授信品种及额度分配、授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共同借款、信用、抵押和保证等方式。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全权办理此次银行授信相关工作。有效期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被担保对象中,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有效提高子公司融资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提供新增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此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担保余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自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超过本次预计额度的担保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后实施。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1、担保主体: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方及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尤夫科技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科技”)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工业园区(和孚镇洋东矿区)
注册资本:16020.3315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693894026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锋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新型膜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面料纺织加工;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尤夫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查询,尤夫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尤夫科技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差
额补足或流动性支持等。
2、担保类型:因日常经营需要申请信贷业务而产生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资金贷款、长期贷款、履约担保、融资租赁、供应链担保等。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目前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方式、期限等有关条款,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等文件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处于业务规模扩张期,对项目建设资金及流动资金有较大需求,因
此需要根据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开展融资。通过提供年度担保预计,有利于提高公
司融资效率,推动公司业务有效开展。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司日
常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助力公司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的落地,有助于公司的
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同意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6,000万元(不含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72%。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26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6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镇工业园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请注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3年6月21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5、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6、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霍献辉
联系电话:0572-3961786
传真:0572-3961786
电子邮箱:huoxianhui@unifull.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和孚工业园区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313017
7、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8、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427”,投票简称为“尤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全部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终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3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ST尤夫”(股票代码:002427)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大众商报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