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买卖简述
浙江省精密集成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者精工科技)为明确公司战略规划,优化配置,加速关键产业协同发展,2023年1月10日,企业公布了《关于筹划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及吸收合并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号:2023-001),公司拟筹备回收浙江省精功机器人智能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精功智能机器人或标的公司)少数股东,并通过总体资产重组方法合拼精功智能机器人。2023年6月16日,公司和精功智能机器人少数股东绍兴市智杰科技公司(下称智杰高新科技)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企业使用自筹资金1,200万余元回收智杰高新科技所持有的精功智能机器人40%股份(下称标底股份)。本次交易进行前,精功智能机器人为公司子公司,企业拥有其60%的股份,已列入企业合并报表范围;此次交易完成后,企业将拥有精功智能机器人100%股份,精功智能机器人由企业子公司变成控股子公司,依然列入企业合并报表范围。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宜在董事长审批权范围之内,并未做到股东会审批权范畴,不用提交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属于关联方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资产重组。此次交易完成后后续资产重组事项,企业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内部结构决策制定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联方基本概况
此次回收子公司少数股东40%股份的关联方为智杰高新科技,其主要情况如下:
公司名字:绍兴市智杰科技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288JNH9Y
种类:有限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投)
法人代表:骆盛来
注册资金:400 万余元
成立日期:2016年8月10日
公司住所:浙江绍兴市柯桥区绍兴柯桥都市春天商业广场5幢508室
业务范围:一般项目:工业机械手、环保机械、电力能源设备的研发、生产制造、市场销售、组装、调节、技术咨询;3D打印出技术的研究;第一类医疗器械、工业生产防护装备、安全防护用品的开发、生产制造、销售等之上新产品的售后维修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开发、销售等售后维修服务。(之上生产制造限分公司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企业营业执照依规独立许可项目)。许可经营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经营范围以审核结果为标准)。
公司股权结构:
智杰高新科技并不属于失信执行人,它与企业、持有公司 5%之上股权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都不存有关联性。
三、交易标的状况
此次交易标的为智杰高新科技所持有的精功智能机器人40%的股份。该股份不会有质押贷款、质押或者其它第三方支配权,不属于重要异议、起诉或诉讼事情,不存在被查封、冻洁等司法部门对策。
精功智能机器人基本上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公司名字:浙江省精功机器人智能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288KWW1T
种类:别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陈建华
注册资金:1,000 万余元
成立日期:2016年8月30日
公司住所: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鉴湖路1809号
业务范围:一般项目:机器人智能武器装备、3D打印机、自动化立体仓库及仓储物流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生产制造、市场销售研发;激光设备及武器装备开发设计、生产制造、工程安装;智能机器人离线编程手机软件的研发与销售;日用品口罩生产设备、医疗口罩生产设备生产、市场销售;纺织品专用设备制造;纺织品专业设备市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企业营业执照依规独立许可项目)。许可经营项目: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经营范围以审核结果为标准)。
2、公司股权结构
(1)此次回收前,精功机器人公司股权结构见下表所显示:
精功智能机器人为公司与智杰高新科技合作投资开设,自2016年自成立以来,注册资金和公司股权结构未出现过转变。
(2)此次交易完成后,精功机器人公司股权结构见下表所显示:
3、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关键财务报表:
企业:万余元
4、本次交易为标的公司公司股东间的公司股权转让,依据《公司法》和标的公司规章只需买卖双方协商一致,标的公司规章不会有相关法律法规以外别的限定股东权益相关条款。
5、精功智能机器人并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评估状况
本次交易由具备担任证劵、期货交易有关评定业务流程从业资格证的坤元资产报告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精功机器人公司股东所有权益价值进行评价,并提交《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浙江精功机器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3]432号,下称《资产评估报告》),有关情况如下:
被评定企业:浙江省精功机器人智能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评估目的:为资产收购给予依据
评估对象:精功智能机器人截止到评估基准日股东所有利益
评估范围:精功智能机器人截止到评估基准日的所有财产以及相关债务
价值类型:价值
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
评价方法:资产基础法
鉴定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精功智能机器人公司股东所有权利的评估值为51,611,493.98元,与帐面价值43,549,760.74元对比,评估增值8,061,733.24元,投入产出率18.51%。
五、买卖交易定价原则
此次成交价遵照公布、公平、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标准开展,以以上《资产评估报告》标明的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做价基本,充分考虑精功智能机器人2023年1-3月经营效益、现阶段在手订单和2023年6月1日精功智能机器人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决定发放股票分红3,000万余元)等状况,经公司与智杰高新科技协商一致,明确智杰高新科技所持有的精功智能机器人40%股权转让价格为1,200.00万余元(英文大写:贰仟贰佰万余元整)。
六、《股权转让协议书》主要内容
1、买卖双方
转让方:绍兴市智杰科技公司
购买方:浙江省精密集成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股权转让协议书》的签署日期:2023年6月16日
3、交易标的:智杰高新科技所持有的精功智能机器人40%股份
4、成交价:以精功智能机器人经鉴定的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所有权益价值为载体,在充分考虑精功智能机器人2023年1-3月经营效益、现阶段在手订单和股东分红等状况,共同商定智杰高新科技所持有的精功智能机器人40%股权转让价格为1,200.00万余元(英文大写:贰仟贰佰万余元整)。
5、买卖交易方式:依照买卖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此次公司股权转让采用现钱支付的形式进行买卖,《股权转让协议书》宣布实施后10个工作日后付款700.00万余元,尾款在有关股份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后还清。
6、《股权转让协议书》起效条件及生效时间:此次股权转让合同经买卖多方签名盖章后立即造成法律认可。
七、涉及到买卖的许多分配
本次交易不属于人员安置、资产重组等状况。交易完成后精功智能机器人由企业子公司调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造成关联方交易,亦不会造成同行业竞争。企业后面拟以总体资产重组方法合拼精功智能机器人,资产重组结束后,精功智能机器人将不会存续期。
八、买卖的效果和对企业的危害
1、此次资产收购事宜,将有利于管理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将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提升运营效率,是企业产业规划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符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
2、本次交易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会计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此次交易完成后精功智能机器人将成为企业全资子公司,企业合并报表范围不容易产生变化,将有助于企业进一步加强对精功机器人操纵,加速企业碳纤维材料武器装备关键产业发展,打造核心竞争力和营运能力。后面资产重组结束后,可能导致列入企业合并报表范围的核心降低一家,但是对企业合并财务报表各类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不会造成实际性危害,也不会影响企业业务发展与稳定盈利水平,不容易危害公司及股东权益。
企业将根据本买卖事宜后续工作进展,按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企业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企业全部信息均在以上特定新闻媒体发表的信息为标准。烦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簿文档
1、坤元资产报告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涉及的浙江精功机器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股权转让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精密集成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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