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东亚欧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厦门市)有限责任公司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中国石油集团资产有限责任公司(通称企业)于2023年6月19日接到自然人股东亚欧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厦门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亚欧电力能源)《关于海峡基金委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情况的说明》,2023年6月16日亚欧电力能源在高管增持环节中,因操作失误买进企业股票500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买卖组成短线炒股,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操作失误说明
公司在2022年12月14日公布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40),亚欧能源计划在高管增持期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其持有的我们公司股权不得超过 229,291,155 股(且不超出企业总股本的 1.81%)。2023年6月16日,亚欧电力能源委托第三方组织根据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企业股票时,因为业务部操盘手错误操作,将“售出”操作失误为“买进”,造成授权委托买进企业股票总共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0395505%,成交价为7.86元,成交额为3,930元。在了解上述所说情况的第一时间,操盘手马上全方位暂停了股票交易实际操作。
成交明细如下所示:
以上买卖交易违背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及深圳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形成了短线炒股。
二、此次操作失误的处理及防范措施
1.以上违规操作系错误操作导致,没有运用内幕消息买卖企业股票的现象,亦没有运用短线炒股谋取权益的效果。亚欧电力能源本次操作失误不具备短线炒股的主观恶意,并针对此次短线炒股个人行为给企业与市场产生的不利影响,向广大投资者值此诚挚的歉意。亚欧电力能源十分重视本次买卖事情,并及时责令业务部查找原因,及时解决,进一步加强对业务部操盘手实际操作风险防控,严防此类情况的再次出现。
2.经核实,至本次交易起前6个月,最大卖出价格为9.30元,照此测算,本次交易造成盈利为720元(9.30*500-7.86*500=720)。亚欧电力能源将向领导退还上述情况盈利。
3.企业将进一步加强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课程的学习,催促相关负责人遵守规矩提升账号管理,防止这类事儿再次出现。此次亚欧电力能源高管增持环节中操作失误所导致的短线炒股,也不会影响其后面减持计划的实行。
三、备查簿文档
公司股东亚欧电力能源开具的《关于海峡基金委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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