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合同类型:产品销售合同
● 合同总金额:rmb103,810,000元(价税合计)
● 合同生效标准:经两方确定盖公章后起效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止彼此支配权、责任执行完成之日止
● 对上市公司本期公司业绩危害:以上合同书为产品销售合同,若以上合同书成功执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效益产生一定的影响,与此同时有助于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稳定盈利能力及竞争优势。
● 尤其风险防范: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履约情况,但合同书实施过程中,存有外界环境分析根本变化、国家宏观政策调节等不能预测因素或不可抗拒产生的影响造成协议没法按期或全面履行风险。企业将认真做好有关应对策略,全面保障合同的正常的执行。
一、决议程序流程状况
青岛达能环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之控股子公司青达节能工程研究所(青岛市)有限责任公司近日与北京首钢男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机器设备购买合同书(下称“以上合同书”)。以上合同标的为炉渣产业发展综合性利用装置,合同总金额总计金额为103,810,000元(价税合计)。以上合同书为公司发展日常营业性合同书,公司已经依法履行签定以上合同的内部结构审批流程。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以上合同书不用提交公司股东会或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当事人状况
(一)合同标的状况
以上合同标的为炉渣产业发展综合性利用装置,合同总金额金额为103,810,000元(价税合计)。
(二)合同书当事人状况
1、企业名字:北京首钢男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投)
3、创立日期:1998年4月13日
4、注册资金:40,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注册地址:北京石景山古城路首钢总公司第一机械运输工程设计公司院中
6、主营:普通货物运输;汽车大修总程维修汽车小修维护保养(维护保养)与汽车重点维修;对外开放外派执行所承揽海外工程项目所需要的劳务工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勘察设计;以低限子公司运营:生产加工金属构件及机械加工制造;大型物件运输;工程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建筑劳务分包;市场销售建筑装饰材料、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家俱(不从业线下门店运营);仓储租赁;机械租赁(没有汽车租赁服务)、维修;技术服务、开发设计、服务项目、出让;人员管理;承揽海外冶金工业、有色板块工程和地区国际性工程招标信息;以上海外工程项目所需要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出入口。(企业登记依规自由选择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准许内容许可项目;不得从事国家及当地国家产业政策严禁或限制类项目的生产经营。)
7、合同相对人具有较好的个人信用,具有很强的履约情况。
(三)关联性表明
公司及分公司与合同相对人中间不会有关联性,不存在产权年限、财产、债务、工作人员等方面别的关联。
(四)合同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生采购过程。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双方当事人
买方:北京首钢男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货方:青达节能工程研究所(青岛市)有限责任公司
2、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总计金额为103,810,000元(价税合计)。
3、付款方式及付款进度计划:
依照次序以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或纸版银行汇票的形式付款订金、发钱款、工程验收款、质量保证金。
4、履行地点和方法
施工工地供货。公司负责具体指导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性服务和售后维修服务等相关工作。
5、履行期限
以上合同产品若另一方必须分期分批供货、组装、工程验收的,企业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交房进展标准进行。
6、合同违约责任与赔付
双方当事人就贷款逾期供货、逾期付款、产品质量问题等情况各自约定好分别需承担的合同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内,双方当事人如遇到合同争议时,能通过沟通协商处理。经商议谈不拢协议书时,需向北京石景山法院提出诉讼。
8、合同生效标准
经两方确定盖公章后起效。
四、合同的履行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
以上合同书为公司发展日常生产经营有关买卖合同,若以上合同书成功执行,将对公司未来经营效益产生一定的影响,与此同时有助于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稳定盈利能力及竞争优势。
以上合同的效力对企业业务的自觉性不构成危害,不会因为以上合同的效力但对合同对方产生依靠。
五、合同的履行的风险评估
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履约情况,但合同书实施过程中,存有外界环境分析根本变化、国家宏观政策调节等不能预测因素或不可抗拒产生的影响造成协议没法按期或全面履行风险。企业将认真做好有关应对策略,全面保障合同的正常的执行。
烦请广大投资者慎重管理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达能环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21日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大众商报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