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鹅现代农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天鹅”)
●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天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0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方新疆天鹅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鹅股份”)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天鹅股份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天鹅向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本金限额3,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6日、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进行担保预计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新疆天鹅向乌鲁木齐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1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的额度范围内确定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以及签署相关担保协议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8)、《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于近日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2、债务人:新疆天鹅现代农业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3、保证人: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最高本金限额:3000.00万元
5、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是否有反担保: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进行融资事项的担保,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被担保方新疆天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7,293.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23%,其中公司为采棉机购机用户按揭贷款购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9,293.6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49.21%;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8,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10.0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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