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3月25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经监管部门询问及自查,发现《2022年度报告》存在一处文字疏漏、遗漏披露一个关联方及一笔金额为2,327元的关联交易数据和一个环保相关的金额为2,000元的行政处罚,因此公司就上述问题对《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进行更正补充。具体更正补充内容如下:
1.第五节 一、环境信息情况 (二)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更正前:
□适用√不适用
更正后:
√适用□不适用
2022年7月,福成肥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一家门店因违反《北京市生活垃圾关联条例》被北京市房山区城关街道办事处处以罚款2,000元。
2.第六节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相关的关联交易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3)
更正前: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过程中,超出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金额为2,163,218.65,金额未超过300万元,也达到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0.5%。
更正后: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过程中,超出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金额为 2,165,545.65元,金额未超过300万元,也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0.5%。
3.第六节 十二、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相关的关联交易 2.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更正前:
更正后:
4.第十节 财务报告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4、其他关联方情况
更正前:
更正后:
5.第十节 财务报告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5、关联交易情况(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更正前:
更正后:
除以上补充更正内容外,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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