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为提升募资的使用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产正常启动前提下,宁波市拓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受权企业使用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日为2023年6月30日。得到以上股东会受权后,企业实际应用临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0,000万余元。
2023年6月30日,以上授权期限已期满,企业将剩下用以补充流动资金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余元按时偿还至募资专户,并立即将这些募资的偿还状况告之承销商及保荐代表人。在相关补充流动资金期内,企业对用以补充流动资金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展开了科学安排,应用状况良好。
特此公告。
宁波市拓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公示序号:2023-052
可转债编码:113061 可转债通称:拓普可转债
宁波市拓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实施2022本年度权益分派时
“拓普可转债”中止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自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示前一买卖日(2023 年7月7日)至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期内,“拓普可转债”将终止股权转让。
一、2022 本年度利益分配原则的相关情况
宁波市拓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注册登记的总股本总数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63元(价税合计),年度没有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股。如果在该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之日至执行权益分派的证券登记日期内,公司总股权数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转让等事宜产生变化的,企业保持以上每10股发放股利4.63元(价税合计)不会改变,适当调整股票分红总金额。
以上利润分配方案早已企业2023年6月19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主要内容请见公司在2023年6月20日公布的《拓普集团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3-050)。
此次权益分派方案落地后,企业将依据《拓普集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文及有关规定对“拓普可转债”本期转股价格作出调整。
二、此次权益分派方案落地时终止股权转让安排
(一)企业将在2023年7月10日在上交所网站及《证券时报》公布权益分派执行公示和可转债转股调价公示。
(二)自2023年7月7日至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期内,“拓普可转债”将终止股权转让。证券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买卖日起“拓普可转债”修复股权转让,欲享有权益分派的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可以从2023年7月6日(含2023年7月6日)前进行股权转让。
三、别的
联络单位:企业董秘办
联系方式:0574一86800850
联系邮箱:tuopu@tuopu.com; gyc@tuopu.com
特此公告。
宁波市拓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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