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自2023年5月至披露日,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1,793.28万元。具体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公司收到购车补贴500.00万元,充电设施建设补贴14.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8%,计入“递延收益”科目。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安庆中北巴士有限公司收到运营补贴1,200.00万元,计入“其他收益”科目;公司收到税费减免、其他运营补贴9.65万元,计入 “其他收益”科目;公司收到稳岗补贴等69.00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上述金额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21.12%。
上述政府补助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均为现金形式的补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除公司收到补助款514.63万元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其他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一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 “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上述累计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共1,793.28万元,其中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共514.63万元,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共1,209.65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共69.00万元。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将用于弥补其日常营运成本。上述累计收到的各项政府补助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产生正面影响1,278.65万元,计入公司2023年当期损益。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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