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新闻记者 秦燕玲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7月6日公布《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确立,自2023年8月1日起,可用个税税收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险(以下简称“税优健康险”)产品范围将扩大到医保、长期护理保险和重疾险等商业健康险关键保险险种,与此同时,商品受益人人群也会有所扩张,被保险人可以为自己购买保险,也可以向其另一半、儿女与父母购买保险。
针对当前既往症群体确保不够的现况,金融业监管总局还规定将其作为税优医保的承保范围,容许人身保险公司对于既往症群体设定不一样保障方案,结合自身实际运营能力和消费者的需求开发设计保险额度更高一些、 义务更丰富的产品。激励开发设计对于既往症和老人等特定人群的长期护理保险、重疾险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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