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6月6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北京朝阳区安定门外小辽东里14号中航发展大厦A座11层会议厅
(三)列席会议的普通股票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是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5人,执行董事曹生利、徐德朋、许建华、余小泉由于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大会;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1人,公司监事河山巍、刘震宇因为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大会;
3、企业董事长助理赵卓出席本次大会。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2022本年度股东会工作总结报告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2022本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提案名字:2022本年度独董履职报告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4、提案名字:2022年度财务决算汇报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5、提案名字:有关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6、提案名字:2022年年报以及引言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7、提案名字: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8、提案名字:2022本年度内控评价汇报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9、提案名字:2022本年度内控审计汇报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10、提案名字:有关聘任会计事务所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11、提案名字:关于修订《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12、提案名字:关于修订《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13、提案名字:关于修订《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14、提案名字:关于修订《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此次股东交流会第1-10项、第14项提案均是一般决议案,已获得合理决议股权总量的1/2之上表决通过。此次股东会第11-13项提案均是尤其决议案,已获得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左右根据。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嘉源法律事务所
侓师:黄娜、王秀淼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和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及决议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8日
●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