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维图新”)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相互授权使用商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经与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四维”)充分协商,根据业务需要,拟与中国四维签署《商标授权协议》,授权双方相互无偿使用对方的一项商标。公司授权中国四维使用第39类21026226号“四维”注册商标,中国四维授权公司使用第9类50317247号“”注册商标。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中国四维持有公司8.21%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国四维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20809963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5号院1号楼A座1201
4、注册资本:65276.5万人民币
5、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岳涛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测绘服务;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制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卫星技术综合应用系统集成;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导航终端销售;卫星导航多模增强应用服务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通信设备制造;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东信息
9、其他情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四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授权中国四维使用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第39类21026226号“四维”注册商标;中国四维授权公司使用中国四维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第9类50317247号“”注册商标。
四、商标授权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授权使用商标信息
四维图新授权中国四维使用商标信息
中国四维授权四维图新使用商标信息
(二)使用许可类型及范围
1.许可方同意向被许可方授予单独使用授权协议所指的商标的权利。
2.许可是非独占性的、不可转让的许可。
3.被许可方不得将授权协议所指的商标用于和许可方同业竞争或从事于任何有损许可方利益的用途。
(三)许可期限
许可使用的期限至2027年10月13日止,期满自动续期三年。
(四)许可费用
双方相互无偿使用对方的一项指定商标。如被许可方在商标授权协议生效期间内将授权的注册商标转让或独占许可给第三方,或授权的注册商标在商标授权协议内被第三方撤销或无效,双方可就商标授权事宜另行协商,如双方无法协商一致,许可方有权立即终止指定注册商标的授权。
(五)其他
如果许可方在授权协议所指的商标授权期间发现被许可方有使用不合规,侵犯许可方相关权益或对许可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害,许可方有权立即终止授权并就相关损失要求被许可方进行赔偿。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与中国四维相互无偿使用对方的一项指定商标,定价等相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相互授权使用商标事宜,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与中国四维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双方根据业务需要协商确定,为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九、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次相互授权使用指定商标事宜,基于公司业务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与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相互授权使用商标暨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相互授权使用商标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3-045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6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2023年6月21日15:00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旭南路1号四维图新大厦A座13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李克强先生、王小川先生、吴艾今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2日公司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提案9、提案1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原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6月26日下午17: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3年6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5.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旭南路1号四维图新大厦A座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孟庆昕、秦芳
(2)电话号码:010-82306399
(3)电子邮箱:dongmi@navinfo.com、qinfang@navinfo.com
(4)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旭南路1号四维图新大厦A座董事会办公室
7.其他事项: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七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05”,投票简称为“四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6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愿表决。
附注:
1、若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若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多项选择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4、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3-043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有关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6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非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岳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与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相互授权使用商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相互无偿授权使用对方的一项指定商标。公司授权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使用第39类21026226号“四维”注册商标,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授权公司使用第9类50317247号“”注册商标。
关联董事岳涛先生、郝春深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相互授权使用商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相互授权使用商标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相互授权使用商标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相互授权使用商标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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