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洁
前不久,俩家金融机构因违反规定申请办理商用房假按揭、假首付贷款、零首付借款个人行为被监督机构违停罚单。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7月11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表明,某国有商业银行萍乡市支行因向未工程验收的商用房派发假按揭、假首付贷款违法违规行为,被萍乡市银保监局大队处罚50万余元;同一天,因“重大关联交易没按规定进行核查审核;违反规定派发零首付商用房买房贷款”黔南银保监局大队对周边某农商银行做出50万元罚款处罚。
“商用房借款就是指银行业向选购各种类型商用房的普通合伙人下发的借款。一般而言,商用房房贷首付比例不少于五成,而且需要在商用房完工以后派发。与一般的住房按揭贷款对比,商用房信贷风险更高一些,因而可用比较高的房贷首付比例和下款标准。”招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所做兼职研究者董希淼对《证券日报》表明。
“因为商用房买卖总产量占比小,因而有关的假按揭、假首付贷款实例也比较少,但该类状况仍然对房市有非常大的不良影响。”58搜房网科学研究院张波对《证券日报》记者说,商用房大概有两种买房需求,一是商住楼类主要用途,商业服务房产证但用以定居,对此类的消费人群产生的影响住房相近,也会导致买房要求减少,可事实上零首付贷款购房中后期要花费的违约金和利息按揭往往会增加,该类期限错配,存有潜在性利率风险。二是纯投资型商业服务,根据零首付借款、假首付贷款导致大量资产违反规定注入房市,可能变大住房贷款风险性,容易造成房地产市场风险安全隐患升高。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对《证券日报》记者说,运用贷款买的商用房应是已工程验收的房子,现实生活中,若向未工程验收的商用房放贷,这就可能会造成有关住房贷款太早注入房市,若预购资产(包含住房贷款)管控不紧,发生房地产商迁移预购资产挪作它用的现象,将不益于房地产市场的身心健康稳步发展。
董希淼觉得,对银行而言,发生假首付贷款、假按揭状况,将可能提升商用房信贷风险,危害信贷资产质量。对房地产业而言,信用贷款违反规定注入,很有可能变大企业杠杆,提升运营风险。监督机构对有关违规操作予以处罚,有利于金融机构塑造审慎经营核心理念,依法依规拓展业务,更高效防治信贷风险,推动房地产业身心健康平稳发展。
实际上,近年来,各地金融管理部门也陆续公布提醒。比如,浙江银保监局5月份公布提醒称,顾客要高度关注,慎重预防“零首付购房”圈套,依法依规贷款申请。
谈起后面怎样避免此类情况产生,张波表明,一方面,买房者要提高资产安全防范意识。根据正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票据业务,不轻信非法的所说代理公司,与此同时根据自己的水平有效借款,构建起合理合法借款心里观念,遏制骗取信贷资金的举动。另一方面,银行业要加强内部控制,不断完善风险管控机制,严格把关贷款人资质证书,避免发生违规借贷,同时做好贷后管理资金流入管控,保证借款不会被侵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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