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7证券简称:信达房地产 编号:临2023-029号
信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 要 提 示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 原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会计师的异议:前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8年,已达到财政部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最长年限。公司与前会计师事务所就变更事宜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会计函〔2012〕2013年1月18日,52号批准转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注册。
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H股企业审计资格。它也是经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在证券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普华永道中天的首席合伙人是李丹。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华永道中天合伙人280人,注册会计师1639人,其中自2013年起签署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64人。
普华永道中天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的总收入为68.25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63.7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1.81亿元。
普华永道中天2021年A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客户108家,A股上市公司审计费总额5.58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信息传输、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零售业等,同行业(房地产行业)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2、投资者的保护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普华永道中天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的提取或职业保险的购买符合有关规定。近三年来,普华永道中天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没有因执业而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近三年来,普华永道中天及其员工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督措施和纪律处分;普华永道中天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督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作伙伴和签名注册会计师为刘磊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自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1998年以来,他一直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在过去的三年里,他已经签署或审查了10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质量审查合伙人为王磊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她自199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自1995年以来,她一直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三年来,她签署或审查了9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注册会计师为折辉女士,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自201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10年起在普华永道中天执业,近三年签署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近三年来,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督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普华永道中天、项目合作伙伴、签名注册会计师刘磊先生、质量审查合作伙伴王磊女士、签名注册会计师折辉女士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可能性。
4、审计收费。普华永道中天根据公司行业、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性等因素,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要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资工作量,根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费。2023年,本项目费用为449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3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74万元。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2023年超出约定审计范围的新法人主体,授权公司经营层按照今年审计费用定价的原则确定新部分的实际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说明
(一)前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一年度审计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安永华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就公司2022年的审计发布了无保留标准的审计意见。安永华明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委托前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部分审计工作后,公司不再被解雇。
(二)会计师事务所拟变更的原因
安永华已经为公司提供了8年的审计服务,已经达到了财政部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最长年限,公司计划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3)上市公司与前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
公司事先与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的更换进行了沟通,安永华明对此无异议。安永华明、普华永道中天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注册会计师与后注册会计师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沟通与合作工作。公司衷心感谢安永华明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
3.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程序
(1)经公司审计和内部控制委员会审计,普华永道中天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独立性等方面可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合法,同意更换2023年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
(2)公司独立董事提前认可普华永道中天,并就2023年审计机构的更换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在发布《2023年审计机构更换议案》前已获得我们的认可。普华永道中天已完成证券服务业务记录,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和独立性方面,满足公司2023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适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更换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我们同意更换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3年的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4)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信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公告号:2023-030号
信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第一百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
通知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6月29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股东大会第一百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3年6月29日 上午9点30分
地点:北京国际大厦A10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街A18号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6月29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
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23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布。(www.sse.com.cn)上。
2、特别决议:没有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提案1
4、无关联股东回避投票的议案: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2)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的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他们有多个股东账户,他们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份的任何股东账户参与在线投票。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或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一类别,已分别投票表决。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在线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只有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表决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应当持有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必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详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
2023年6月25日8:30-11:30及13:00-17:00。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街A18号,国际大厦A10层
联 系 人:张稚楠、段依林
联系电话:010-82190959
传 真:010-82190933
六、其他事项
股东自行承担出席会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
特此公告。
信达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信达地产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23年6月29日召开的第100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证券代码:600657证券简称:信达房地产 编号:临2023-028号
信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6月13日,信达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以通讯形式召开。2023年6月8日,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材料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送达董事、监事。董事应参加11人的表决,实际参加11人的表决。公司四名监事参考了相关提案材料。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信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认真审议,公司董事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3-029号)。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先同意的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提交公司第一百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第一百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关于召开第一百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30号)。
投票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房地产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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