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7 证券简称:开滦股份 公告号:2023-035
开滦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中滦公司)、唐山开滦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碳化工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承德中滦公司4.08万元,碳化工公司2.0万元
●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承德中滦公司8670.00万元,碳化工公司 2,000.00万元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概述
(一)保证基本情况
2023年6月12日,开滦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滦平县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滦平县支行”)签订了“13100120230032943”的“担保合同”,是承德中滦公司主合同项下期的51%(即4。0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承德中滦公司股东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钢集团公司”)以股比为主合同项下8000.00万元贷款的49%(即39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23年6月12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唐山分行”)签订了《公高保字第2023060301号最高保证合同》
上述担保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承德中滦公司和碳化工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补充其生产经营资金。承德中滦公司和碳化工公司均未提供反担保。
(2)公司履行本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和仍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经董事一致同意)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无需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情况
1.公司名称:承德中滦煤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80356666492K
成立时间:2011年1月1日
住所:承德双滦区滦河镇
主要办公场所:承德双滦区滦河镇
法定代表人:王立平
注册资本:77800万元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焦炭、焦炉煤气、焦油、粗苯、硫的加工和销售
主要股东:公司、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底,承德中滦公司审计资产总额为177,621.69万元,负债总额为110,334.75万元(其中贷款总额为28,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2,723.44万元),净资产为67,286.94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292,128.36万元,利润总额为-18,775.91万元。净利润-1807.81万元。截至2023年3月底,承德中滦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61,408.86万元,负债总额为103,212.62万元(其中贷款总额为28,0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95,980.43万元),净资产为58,196.24万元,2023年1月至3月营业收入为63,639.73万元。860.91万元,净利润-9,180.71万元。
2.公司名称:唐山开滦碳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0067206720603
成立时间:2007年11月12日
住所:河北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5号路北路
主要办公场所:河北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5号路北路
法定代表人:李顺常
注册资本:22011.1024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焦油衍生品(包括轻油、溶剂油[酚油])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煤沥青、重油、中性酚钠是工业萘、洗油、萘油、炭黑油、煤沥青;煤焦沥青、δ油乳剂、煤焦油、萘、溶剂油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许可项目:餐饮服务。
主要股东:公司、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底,经审计的炭素化工公司资产总额为69341.32万元,负债总额为38033.78万元(其中:贷款总额 19.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7.970.98万元),净资产31.307.54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168.593.99万元,利润总额34.48万元,净利润21.13万元。截至2023年3月底,炭素化工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7569.30万元,负债总额为46.746.29万元(其中贷款总额为26.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46.63.49万元),净资产为30.823.01万元,2023年1月至3月营业收入为42.178.86万元。净利润-485.26万元。
截至本担保日,承德中滦公司和碳化工公司均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重大事项。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承德中滦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承钢集团持有其49%的股权。碳化工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有其94.72%的股权,河钢有限公司持有其5.28%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10日,中国农业银行滦平县支行为承德中滦公司提供的8万元贷款。本公司为上述款项51%(即4080.00万元)提供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承德中滦公司股东承钢集团公司以股比为主合同项下800.00万元贷款的49%(即3920.00万元)提供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民生银行唐山分行与碳化工公司签订的综合信用合同,公司与民生银行唐山分行签订的最高担保合同为2万元,2023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6日,融资业务(包括短期贷款、汇票承兑、非融资担保、开立信用证、法人账户透支等)提供最高担保。担保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每项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承德中滦公司和碳化工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承德中滦公司和碳化工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和财务有控制权,担保风险普遍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承德中滦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51%的股权,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权。股东双方按股份比例提供融资担保,确保公司的正常资本需求和生产经营。承德中滦公司经营稳定,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未逾期,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持有碳化工公司94.72%的股权,为碳化工公司提供全额融资担保,确保公司的正常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碳化工公司经营稳定,销售渠道畅通。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尚未逾期,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公司向承德中滦公司提供不超过12.8万元的融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已利用融资担保金额向承德中滦公司提供8.67万元的担保,剩余融资担保金额为4。130.00万元;公司向碳化工公司提供不超过186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已利用融资担保金额向碳化工公司提供2000.00万元的担保,剩余融资担保金额为16600.00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已按51%的股比为承德中滦公司提供12750.00万元的担保余额,对方股东承钢集团公司按49%的股比为其提供12.25万元的担保余额。
目前,公司的担保事项是对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没有向其他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也没有非法担保。公司的外部担保事项应严格执行相应的审查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审查过程中,没有董事反对或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担保是保证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担保,满足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外部担保。通过有效管理,公司可以严格控制担保风险,不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严格执行相应的审查程序,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自2022年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23年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向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96、4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目前已使用10670.00万元,剩余额度为185、730.00万元。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147.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6%。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或违规担保。
特此公告。
开滦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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