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23-025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古越龙山”)于2023年6月12日、6月13日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基于公司发展的良好态势及对未来发展的充足信心,出于对公司估值的理性判断,同时为进一步增强黄酒自信,引领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信心,上述人员于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员:公司董事长孙爱保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徐东良先生,董事、副总经理柏宏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吕旦霖女士,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李维萍女士,董事谢鹏先生:监事会主席杨文龙先生,监事刘红林先生、王铃铃女士;副总经理胡志明先生、刘剑先生、徐岳正先生、万龙先生,董事会秘书吴晓钧先生。
2.增持目的:对公司长期价值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3.增持时间:2023年6月12日一一2023年6月13日
4.增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
5.增持前上述增持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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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增持资金:上述人员增持股份的资金均为自有资金。
7.上述增持人员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后续无增持计划。
二、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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