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市智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尚科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2018]27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2023]110号)(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实施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2023]18号)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2023]号。19)(以下简称“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自律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南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股票的初步查询和线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有关初步查询和线下发行的详细信息,请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发布的《线下发行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请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方式、回拨机制、线上线下认购、支付、暂停发行等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如有)给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定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相结合,结合深圳市场非限制性a股和非限制性存托凭证的市值(以下简称“线上发行”)。
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查询和线上线下发行。初步查询和线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实施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实施。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对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置不安排本次发行。如果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发起人(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参与者为五矿金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金鼎”)。战略配售相关情况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深圳智尚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披露总股票、认购数量、发行股票比例和持有期限。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线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线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3、线下发行对象: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金融公司、保险公司、合格的海外投资者、符合一定条件的私募股权基金经理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4、初步查询: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T-3日)的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合格的线下投资者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并提交拟认购价格和拟认购数量。
线下询价开始前一个工作日(2023年6月20日),T-4日)上午8:30至询价日(2023年6月21日)T-3日)当天上午9日:30前,线下投资者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定价依据,并填写建议价格或价格范围,否则不得参与本次询价。
参与本次发行线下查询的投资者可分别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填写不同的报价,每个线下投资者最多填写3个报价,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120%。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包括每股价格对应的拟认购股数,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
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当重新执行报价决策程序,填写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的电子平台,说明价格变更原因、价格变更范围的逻辑计算依据,是否存在定价依据不足、报价决策程序不完整等情况,并将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线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更单位为0.01元,初步查询阶段线下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万股,申购数量的最小变更单位为10万股,即线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下转14版)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