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73 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3-047
江西沃格光电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验证意见和宣传说明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2023年6月6日,江西沃格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摘要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江西沃格光电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公布了2023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监事会根据宣传情况核实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相关宣传和验证如下:
一、公示和验证方法
1、2023年6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江西沃格光电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2023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同日,《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披露。
2、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内部宣传
(1)宣传内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
(2)宣传时间: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8日。
(3)宣传方式:公司OA系统宣传。
(4)反馈方式:通过设置反馈电话、电子邮件或面对面反映情况收集反馈,并记录相关反馈。
(5)宣传结果:在宣传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实了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明、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包括子公司和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包括子公司和分公司)担任的职务。
二、监事会核实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和职位的宣传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以下核查意见:
1、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有《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第一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得成为《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
(1)最近12个月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合适的候选人;
(2)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过去12个月内认定为不合适的候选人;
(3)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过去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止措施;
(四)《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籍员工、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单独或共同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份。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要资格是合法有效的。
4、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无虚假、故意隐瞒或造成重大误解。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的第一个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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