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硕科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1800万股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许可证[2023]623号)批准注册。
财通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或“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8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37.40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不需要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最后,本次发行不针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之间的差额为90.00万股。
本次发行最终通过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线上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相结合。
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下初始发行量为1.287.0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71.50%;初始在线发行数量为513.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8.50%。最终线下和线上发行总数为1800万股,线上和线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线上和线下回拨确定。
2023年6月15日(T日),美硕科技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步发行了513.00万股“美硕科技”股票。
请关注本次发行的付款环节,并于2023年6月19日(T+2日)及时履行支付义务:
1、2023年6月19日,线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浙江美硕电气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天发行的多只新股中,所有配售对象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支付,并按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按照《浙江美硕电气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6月19日(T+2日)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低于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70%时,线下和线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
2、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无限售期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发行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3、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4、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者未足额认购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在限制名单期间,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3次获胜但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近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一、网上认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统计了网上发行的认购情况。网上发行的有效认购户数为8、596、295户,有效认购股数为37、726、453、500股,总数为75、452、907个。
二、二。实施回拨机制、发行结构和网上发行成功率
根据《浙江美硕电气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发布的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360.00万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提取至500股的整数倍)从线下回拨至网上,因为网上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为7.354.08450倍,高于100倍。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927.0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量为873.0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48.5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奖率为0.0231402615%,有效认购率为4.321.47234倍。
三、网上抽签抽签
2023年6月16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T+1日上午,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圳工业中心311室抽签,2023年6月19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抽签结果。
发行人:浙江美硕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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