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7版)
排除最高部分报价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考虑剩余报价和认购数量、发行人行业、市场状况、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仔细合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有效报价投资者和有效认购数量。根据上述原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有效报价不少于10名线下投资者。
有效报价是指线下投资者申报的不低于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不作为最高报价部分,符合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和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只有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才能参与线下认购。发起人(主承销商)聘请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立即见证本次发行和承销的全过程,并对线下投资者资质、询价、定价、配售、资金配置、信息披露等相关条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发表明确意见。
8、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如果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四个值,或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一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上个月中国证券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一行业静态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发布深圳豪汽车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详细说明定价合理性,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9、限售期安排: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无限售期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见本公告“二、战略配售”。
10、市值要求:
线下投资者:初步询价前两个交易日(2023年6月12日)(T-6)为基准日,在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日均市值应在1000万元(含)以上,参与本次发行初步查询的科技创新创业等主题封闭运营基金和封闭运营战略配售基金。参与本次发行的其他线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含基准日)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日均市值应在6000万元(含)以上。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按照《线下发行实施细则》执行具体市值计算规则。
网上投资者: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可于2023年6月20日(T日)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认购。其中,自然人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开放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市值每5000元可认购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认购额度。每个认购单位为500股,认购数量应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认购上限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具体网上发行数量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2023年6月16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23年6月20日(T日)认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应当符合《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11、独立表达认购意愿:网上投资者应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为其申购新股。
12、发行回拨机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在线和线下认购后,将根据在线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在2023年6月20日(T日)启动回拨机制,并调整离线和在线发行的规模。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六、本发行回拨机制”。
13、分配投资者支付和弃买股份处理:线下投资者应于2023年6月26日,根据《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单独支付。在同一天获得多只新股的情况下,如果只汇总金额,合并支付将导致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按照《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6月26日(T+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
14、暂停发行: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暂停发行新股,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具体暂停条款见本公告“十、暂停发行”。
15、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者未足额认购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在限制名单期间,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16、股票发行后计划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较高。创业板公司具有R&D投资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和公司《深圳豪汽车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真做出投资决定。
17、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保荐人(主承销商)应保留本次询价公告及本次发行的相关问题的最终解释权。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认真研究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充分考虑以下风险因素,认真参与新股发行的估值、报价和投资:
1、根据中国证监会委员(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南》(2012年修订),豪恩汽电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等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发布行业平均市盈率,请参考投资者的决策。如果本次发行的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则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回归行业平均市盈率、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风险。
2、投资者应充分了解新股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仔细阅读本公告的内容,了解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确保不参与线下查询,确保认购数量和未来持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一旦投资者提交报价,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被视为投资者的承诺:投资者参与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
1、豪恩汽电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300万股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已同意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3]1026号)。发行人股票简称“豪恩汽电”,股票代码为“301488”,也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网上认购和线下认购。
2、拟公开发行23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行股份。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920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量为345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15.00%。其中,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投资或安排,初步战略配售额为115万股,占本次发行额的5.00%;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初步战略配售23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10.00%。根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的原则,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回拨。
线下初始发行量为1368.5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量为586.5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30.00%。最终线下和线上发行的总数为本次发行的总数,扣除最终战略配售的总数。线上和线下最终发行的数量将根据回拨确定。
3、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实施;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初步询价和线下发行,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4、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T-4日)的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投资者必须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并提交认购价格和拟认购数量。
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网站为:https://eipo.szse.cn,请通过上述网站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查询和线下认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报价和查询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初步查询和线下认购:30-15:00。
线下投资者应在初步询价开始日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6月13日)(T-中午12日):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配售对象注册。
国信证券根据《管理办法》、《线下发行实施细则》、《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制定了线下投资者标准。具体标准和安排见本公告“3、(1)参与线下查询的投资者标准和条件”。
只有符合国信证券和发行人确定的线下投资者标准要求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调查。不符合相关标准并参与初步调查的,应当承担本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设定报价无效,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相关信息。
请注意,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在初步调查和配售前检查投资者是否有上述禁止,投资者应按发起人(主承销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的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相关关系调查等),如果拒绝配合验证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上述禁止,或验证后不符合配售资格,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拒绝接受步查询或配售。
5、2023年6月19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T-1日)网上路演推广,请参考2023年6月16日网上路演的具体信息(T-2日)发布的《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设备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路演公告》)。
6、考虑到初步查询阶段的线下初始发行数量和国信证券对发行人的估值,发起人(主承销商)将线下投资者管理的最低配售对象设定为100万股,最小变更单位设定为10万股,即线下投资者管理的每个配售对象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不超过700万股。最小配售对象报价为0.01元。
7、2023年6月19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T-1日)发布的《发行公告》公布了线下投资者报价、发行价格、最终发行数量、关联方验证结果、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等信息。
8、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在线和线下认购结束后,将根据在线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在2023年6月20日(T日)启动回拨机制,并调整在线和线下发行的规模。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中的“六、本发行回拨机制”。
9、每个配售对象只能在线或在线发行中选择一种认购方式。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有效,均不得参与在线认购。
10、本次发行的配售原则见本公告“七、线下配售原则”。2023年6月26日(T+2日)当日16:00前,线下投资者应根据《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11、本公告仅说明本次发行中的相关发行安排和初步询价。如果投资者想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2023年6月12日(T-6日,在深交所网站上登载(http://www.szse.cn)以及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招股说明书。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
1、豪恩汽电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300万股普通股(a股)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已同意注册(证监会许可[2023]1026号)。发行人股票简称“豪恩汽电”
2、本次发行采用战略配售、线下查询合格线下投资者配售、线上定价发行等方式,结合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市值。除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发起人相关子公司(如发行价格超过四个价值)外,发行不安排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发起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发行的战略配售。
(二)公开发行新股数量和旧股转让安排
本次发行向公众公开发行2300万股新股。本次发行不安排旧股转让。
(三)线下、线上、战略配售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23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920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量为345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15.00%。其中,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投资或安排,初步战略配售额为115万股,占本次发行额的5.00%;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初步战略配售230万股,占发行数量的10.00%。根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的原则,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回拨。
线下初始发行量为1368.5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量为586.5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量后发行量的30.00%。最终线下和线上发行的总数为本次发行的总数,扣除最终战略配售的总数。线上和线下最终发行的数量将根据回拨确定。
2023年6月26日,线下和线上发行的最终数量和战略配售将在2023年进行(T+2日)发布的《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明确。
(四)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直接通过向合格的线下投资者进行初步询价来确定发行价格,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下转19版)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