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7
转债代码:113582 转债简称:火炬转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由于福建火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终止期评估目标未实现,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计划对第二个终止期限已授予但尚未终止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和取消。
● 本次注销股份的相关情况:
■
1.取消限制性股票回购的决定和信息披露
1、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见2023年3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火炬电子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除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号:2023-014)。
2、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程序(www.sse.com.cn)指定媒体披露了《火炬电子关于回购取消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号:2023-016),至今已公示45天。在此期间,没有收到任何债权人对该提案的异议,也没有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要求公司偿还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第二个终止限售期的考核目标是: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9%或2020年净利润,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9%;公司一级未达到上述绩效考核目标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终止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终止限售,公司应当按照授予价格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和注销。
鉴于上述绩效考核要求未成功,公司计划回购和注销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45人,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406750股;本次回购注销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登公司申请406750只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转让手续,上述145个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预计上述限制性股票将于2023年6月14日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结构的变化
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单位:股票)
■
注:上述变更前数据为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股本数据。股本结构变更以中登上海分公司回购注销后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说明和承诺
公司董事会解释: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损害激励对象的合法权益和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确保限制性股票回购取消所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取消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充分通知相关激励对象回购取消,相关激励对象未对回购取消提出异议。因回购取消与相关激励对象发生争议的,公司将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丰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并履行法律信息披露义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回购取消的原因、数量和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仍需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二日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