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线下发行
(一)参与者
经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线下认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为291人,配售对象为6609人,相应的有效认购总额为447030万股。参与初步调查的配售对象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和有效认购数量。
(二)线下认购
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必须参与线下认购。
1、2023年6月14日(T日),线下认购时间为09:30-15:00。参与线下发行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输入发起人(主承销商)发行公告中规定的认购单信息,包括认购价格、认购数量等信息。认购记录中的认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34.00元/股,认购数量为其有效报价对应的有效拟认购数量。线下投资者为参与认购的所有配售对象输入认购记录后,应一次性提交。有效报价一旦线下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认购,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认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2、有效的报价配售对象只能参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账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的线下认购。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必须与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认购。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对配售对象因配售对象信息填写与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信息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负责。
3、2023年6月14日(T日)网下投资者认购时,无需缴纳认购资金。
4、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者全额认购或者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支付认购资金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公告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线下初步配售
2023年6月5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T-7日)发布的《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中确定的配售原则,为提供有效报价并参与线下认购的配售对象提供了线下发行股票的初步配售,并将于2023年6月16日(T+2日)发布的《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了初步配售情况。
(四)公布初步配售结果
2023年6月16日(T+2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包括本次发行获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名称、每个线下投资者报价、每个配售对象认购数量、每个配售对象初步配售数量。以及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认购或实际认购数量明显低于报价时拟认购数量的线下投资者信息。《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已向参与线下认购的线下投资者发出配送通知。
(五)认购资金的缴纳
1、2023年6月16日(T+2日)08:30-16:00、取得初步配售资格的线下投资者,应当根据发行价格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获得配股数量,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转移认购资金,并于2023年6月16日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线下发行专户。(T+2日)16:00前到账。认购资金不足或未及时到达的,视为无效认购。请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2、计算认购资金
每个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发行价格×初步获配数量。
3、认购款项的支付及账户要求
线下投资者应按照以下原则转移资金。如果不符合相关要求,配售对象将无效配置新股。
(1)线下投资者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者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天发行的多只新股中,所有配售对象均无效。
(3)线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转移时,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认购对应的股票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06WXFX30170”。如果未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付款失败。
(4)如果同一配售对象同日获得多只新股,必须分别全额支付每只新股,并按规范填写备注。如果配售对象单只新股资金不足,所有配售对象当日获得的新股将无效,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5)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了线下发行银行专用账户,收取配售对象支付的认购资金。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银行账户所属银行在下列银行系统中的,认购资金应当在同一银行系统中支付;配售对象记录的银行账户所属银行不列入下列银行系统的,认购资金应当统一转入工商银行线下发行专用账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信息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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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账户信息以中国结算官网公布的版本为准,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服务支持-银行账户信息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线下发行专户信息表”查询。
(6)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配售对象获得的新股全部无效。
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支付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无效处理其所有初步获得的新股,相应的无效认购股份由发起人(主承销商)承销。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低于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暂停发行。
4、发起人(主承销商)应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分配资金的有效分配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认购。线下投资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视为违约,2023年6月20日视为违约(T+4日)在《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5、如果初步配售对象支付的认购金额大于初步配售金额对应的认购金额,2023年6月19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T+3日)将认购款退还配售对象至原付款账户,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有效支付的认购款金额-配售对象应支付认购金额。
6、冻结期间线下投资者支付的所有认购款项产生的所有利息均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六)其他重要事项
1、律师见证:北京竞天公成律师事务所将见证线下发行流程,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2、发起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投资者持股比例达到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的,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配售对象已参与线下报价、认购、配售的,不得再参与线上认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线下投资者提交的配售对象管理的相关账户,监控配售对象参与网上认购的行为。
4、违约处理: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全额认购或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支付认购资金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和《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第四十一条中的其他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在限制名单期间,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五、网上发行
(一)认购时间
网上认购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T日)0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代表其认购新股。发行受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影响的,应当按照认购当天的通知办理。
(二)网上认购价格和发行数量
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战略配售回拨和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上初始发行量为712.50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6月14日(T日)09:15-11:30、13:00-15:00)作为股票唯一的“卖方”,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中输入712.50万股“锡南科技”股票。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4.00元/股。网上认购投资者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认购。
(三)认购简称及代码
认购简称“锡南科技”;认购代码为“301170”。
(四)网上投资者认购资格
2023年6月12日,网上认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1万元(含)以上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除外)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购买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开放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
2023年6月12日,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的市值(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日均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合并计算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是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相同。2023年6月12日,证券账户注册资料(T-2日)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的市值按照其证券账户中包含的股份数量和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网上认购金额,市值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投资者可参与新股认购。每5万元的市值可以购买一个认购单位,不足5万元的部分不计入认购金额。每个认购单位为500股,认购数量应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按市值计算的认购上限,也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7000股。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在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换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在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和年金基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场价值并参与认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非限售a股或非限售存托凭证股份的司法冻结、质押,不影响证券账户持有市值的计算。
(五)认购规则
1、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离线发行或在线发行的一种方式进行认购。所有参与离线查询、认购和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次参与在线认购。如果投资者同时参与离线和在线认购,在线认购部分为无效认购。
2、每个认购单位有500股,超过500股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7000股。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认为认购量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认购上限的新股认购无效,不予确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无效处理认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认购额度。
3、投资者只能使用市值证券账户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新股认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有效认购投资者的第一个市值证券账户,其余认购无效;每只新股发行,每只证券账户只能认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新股认购的,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的投资者的第一次认购为有效认购,其余为无效认购。
4、不合格、休眠、注销、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网上发行认购。如果上述账户参与认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无效处理。
(六)网上认购程序
1、开户登记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并开立创业板市场交易权限。
2、市值计算
2023年6月12日,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要参与网上发行(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平均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平均市值持有。具体市值计算标准请参考《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应在2023年6月14日(T日)网上认购日前,在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认购程序与在二级市场购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在认购时间内(2023年6月14日(T日)09,根据其市值数据:15-11:30、13:00-15:00)各证券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认购委托。
(1)投资者面对面委托时,填写认购委托单的内容,将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资本账户卡带到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理检查投资者交付的文件,审核正确后可接受委托。
(二)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者其他自动委托方式,应当按照各证券交易网点的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一旦接受投资者的认购委托,不得撤销订单。
(4)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应独立表达认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的总结和委托,代表其认购新股。
(5)投资者在网上认购时,不需要缴纳认购资金。
(7)确定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方法
确定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方法如下:
1、如果网上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抽签。所有配号均为中标号,投资者按有效认购数量认购股票;
2、如果网上有效认购总量大于网上发行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将每500股确定为申报号,然后通过抽签确定有效认购中标申报号,每个中标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奖率=(最终网上发行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和抽签
如果网上有效认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则通过抽签确定中标号码进行配售。
1、认购配号确认
2023年6月14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认购情况确认有效认购总额,每500股配置一个认购号,所有有效认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置,直至最后一次认购,并将配置结果传递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2023年6月15日(T+1)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认购人应到原委托认购的交易网点确认认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23年6月15日(T+1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网上认购及中标率公告》中公布网上中标率。
3、彩票抽签,公布中标结果
2023年6月15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主持抽签,确认抽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当天将抽签结果传递给各证券交易网点。2023年6月16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T+2日)中奖结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网上彩票中奖结果公告》中公布。
4、确定认购股数
投资者根据中标号确定认购股数,每个中标号只能认购5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费
2023年6月16日,投资者申购新股中奖后,应按照(T+2日)公告的《网上抽签结果公告》履行支付义务,网上投资者支付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2023年6月16日(T+2日)日底,中标投资者应确保其资本账户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3次获胜但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近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
2023年6月16日(T+2日)日末,中标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因网上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结算参与人(包括证券公司和托管人等。)应仔细核实,并于2023年6月19日(T+3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截至2023年6月19日(T+3日)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付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购无效。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
(十一)发行地点
各证券交易网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联网。
六、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份处理
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低于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因线下和线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认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
2023年6月20日,网上投资者获得未付款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参阅(T+4日)发布的《发行结果公告》。
七、暂停发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将采取暂停协商的措施:
1、线下认购后,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实际认购总额不足线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网上认购不足,认购不足部分回拨线下后,线下投资者未能全额认购;
3、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发行的;
5、根据《承销办法》和《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责令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暂停或暂停发行,并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上述情况,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宣布暂停原因和恢复发行安排。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支付投资者的退款。暂停发行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监会注册有效期内,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选择机会重启发行。
八、余股包销
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原因和后续安排。
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发行数量的70%(含70%)时,因线下和线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认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
余股包销发生时,2023年6月20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剩余股份的包销资金和网上线下投资者支付的认购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后分配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并将包销股份登记为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证券账户。
九、发行费用
线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转让费和印花税。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
十、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无锡锡南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忠良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旭天智慧园10-501
联系人:沈国林、堵伟刚
电话:0510-6605989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优秀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755-23835518、0755-23835519、
0755-23835296
邮箱:project_xnkjecm@citics.com
发行人:无锡锡南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3日
(上接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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