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5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6月9日,北京万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于2023年6月12日举行。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邢庆超先生主持,应出席3名监事,实际出席3名监事。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外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累计总金额转换为3亿元(含本金)。在上述限额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外汇波动对公司的风险,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锁定利润,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详见《北京万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号:2023-046)。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剩余募集资金贷款的议案》
由于项目建设进度与产品上市时间不匹配,预计现有产能将满足当前市场需求,公司同意终止实施 “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贷款。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终止“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贷款,是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当前社会环境、产能建设、市场需求等因素,本着有利于提高股东回报和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调整的原则,不损害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贷款,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北京万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贷款的公告》(公告号:2023-047)。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提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权分配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268、206、999股,相应注册资本增至1、268、206、999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的条款。
详见北京万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修订情况〈公司章程〉公告号:2023-048)。
投票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提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7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贷款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剩余募集资金贷款的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公司计划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贷款,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效率。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北京万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2]1098号)批准,公司非公开发行25、862、705股新股,发行价格为135.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499、999、867.65元。2022年6月30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60、155、714.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非公开发行a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荣成验字[2022] 518Z0069号)。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非公开发行a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荣成验字[2022] 518Z0069号)。公司已存储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和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2023 2003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346015.57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31409.32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17、717.81万元,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募集资金差额为利息和发行费用。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终止实施的基本情况和原因
1、具体项目的基本情况
拟终止的项目为“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9.91亿元,其中募集资金6亿元,用于建设疫苗生产厂房和配套房屋,购买生产设备建设两条鼻喷新冠肺炎疫苗生产线,年产能2.4亿剂。
该项目于2021年11月3日备案,并于2022年3月18日获得环境影响评估批准。截至本公告之日,本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61.39万元。
2、拟终止实施的原因
2021年,公司结合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原因如下:
(1)项目建设进度与产品上市时间不匹配
2021年12月16日,本项目计划投产的鼻喷新冠肺炎疫苗启动III期临床试验入组,2022年11月16日完成临床总结报告,2022年12月2日获得国家应急使用授权。本工程建设周期原定为1.5年,预计2023年建成。由于无法满足鼻喷新冠肺炎疫苗的紧急使用需求,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在现有工厂建设了年产能1亿剂的新冠肺炎疫苗生产线,以满足新冠肺炎疫苗的紧急使用需求。
(2)现有产能有望满足当前市场需求
基于鼻喷新冠肺炎疫苗的临床试验结果较好,在形成群体免疫屏障之前仍有较大的市场空间。根据2023年2月2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自2022年底国家防疫政策调整以来,我国已建立了较好的人群免疫屏障,疫苗接种时间要求在感染6个月后。基于此,公司综合判断,目前鼻喷新冠肺炎疫苗的市场需求低于原项目估计,年产能1亿剂的鼻喷新冠肺炎疫苗可以满足现有市场需求。
四、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计划
拟终止实施“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后,剩余募集资金538.61万元及繁殖利息收入暂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对于募集资金,公司将用于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贷款,进一步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效率。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贷款的议案》后,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具体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贷款。
5、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贷款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计划终止实施,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贷款是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当前社会环境、产能建设、市场需求等因素,本着提高股东回报和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资本使用效率,提高资本效益,项目终止实施,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贷款,不损害股东利益,不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有关规定。
六、审议程序的履行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剩余募集资金贷款的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发起人国金证券有限公司发表了验证意见。
七、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划终止“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贷款,是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当前社会环境、产能建设、市场需求等因素,有利于提高股东回报和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充分分析和论证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终止,并对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贷款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查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南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1-规范经营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损害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的利益。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剩余募集资金贷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终止“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贷款,是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当前社会环境、产能建设、市场需求等因素,本着有利于提高股东回报和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调整的原则,不损害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贷款,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认为,公司计划终止“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当前社会环境、产能建设、市场需求等因素,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剩余募集资金。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身拟终止“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对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贷款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4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6月9日,北京万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于2023年6月12日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子欣先生主持,董事7人,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外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累计总金额转换为3亿元(含本金)。在上述限额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详见《北京万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号:2023-046)。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发起人发表了验证意见。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剩余募集资金贷款的议案》
由于项目建设进度与产品上市时间不匹配,预计现有产能将满足当前市场需求,公司同意终止“鼻喷疫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贷款。
详见《北京万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或偿还贷款的公告》(公告号:2023-047)。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发起人发表了验证意见。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提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权分配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268、206、999股,相应注册资本增至1、268、206、999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的条款。
详见北京万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修订情况〈公司章程〉公告号:2023-048)。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提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北京万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3-049)。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6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关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根据公司海外销售规模不断扩大的业务需求,基于具体业务,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利用外汇套期保值功能,有利于降低外汇波动对公司的风险,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 交易品种:外汇汇率。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货币。
● 交易工具:外汇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等外汇衍生品或组合。
● 交易场所:国内外金融机构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定,信誉良好。
● 交易金额及期限:累计总金额不超过等值3亿元 (包括本数)。资金可在上述限额和期限内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殊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锁定利润,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绩效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法律风险等风险。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公司海外销售规模不断扩大的经营需求,依托具体经营业务,为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利用外汇套期保值功能,有利于降低外汇波动给公司带来的风险,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将累计总额转换为人民币,不超过等值3亿元 (含本数)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各业务交易期限不得超过决议有效期,任何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上述交易收益再交易相关金额)不得超过等值3亿元(含本数)。
(三)资金来源
银行授信或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交易品种为外汇汇率,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和其他货币。交易工具为:包括但不限于:外汇长期、外汇过期、货币过期、外汇期权等外汇衍生品或组合,严禁使用任何具有投机目的或性质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场所为国内外金融机构,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定、信誉良好。
(五)交易期限
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累计总金额转换为3亿元(含本金)。在上述限额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业务产生的费用将按照银行的收费标准执行。
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交易文件,财务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处理。
二、审议程序的履行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发表明确同意;发起人国金证券有限公司已发表验证意见。
三、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利润、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交易行为都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具体的经营业务和套期保值,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由于外汇市场变化较大,可能导致目标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化,造成市场风险的损失。
2、履约风险:市场失败、合作金融机构经营问题等重大风险或公司原因的其他情况,可能导致合同一方无法履行。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复杂性高,可能存在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法律风险:由于相关法律的变更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合同可能无法正常执行,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加强对汇率和利率的研究和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为了控制绩效风险,公司只与具有合法资质和良好信用的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业务。签订合同时,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严格按照公司预期的汇款期、汇款期和金额进行交易。
3、公司制定了《外汇交易和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审查程序、操作流程、保密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有效规范了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业务行为。
4、公司与具有法律资格的机构开展相关业务,认真审查签订的合同条款,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四、会计政策和会计原则
根据中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清单》、《企业会计准则》 39 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五、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总额不超过3亿元(含成本),基于海外销售规模扩大,基于具体业务,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有利于降低外汇波动对公司的风险,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外汇交易和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实施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和充分的可行性。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5交易及相关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锁定利润,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有利于降低外汇波动对公司的风险,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响应措施,不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8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6月12日,北京万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的变更
根据每股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公司每股发现金红利0股,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为每股资本公积金0.4股,2023年6月5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股权分配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06、070、705股增加至1、268、206、999股,相应注册资本由906、070、705元增加至1、268、206、999元。详见《北京万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公告号:2023-043),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二、修订《公司章程》
鉴于公司股权分配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北京万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章程涉及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的条款需要相应修订,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章程的修订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要求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指定相关人员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批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形成(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9
关于北京万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6月28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3年6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31号会议室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6月28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
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无关联股东回避投票的议案: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表决权的总数是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的同类普通股和同品种优先股的总数。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网上投票系统参加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何股东账户参加。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和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股东账户下的所有股东分别投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表决的,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普通股和同一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股和品种股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只有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表决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必须持有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必须持有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登记;
2、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有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6月21日(9):00一11:00、14:00一16:00)。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部: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59528820
联系传真:010-89705849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学院路31号
邮编:102206
(二)股东大会期限为半天,与会股东自行承担住宿和交通费。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或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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