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3-038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届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6月8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将于2023年6月13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出席7名董事,实际出席7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张峰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通过现场和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大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李大凯先生在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后接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 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本公告当日披露的2023-039号公告。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计划非公开发行 A 股票的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发行人数不超过90、368、678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4亿元,2022年5月6日和2022年 2022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公司已于 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9月23日发布 《关于批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的批准》(证监会许可证 [2022]2136号),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非公开发行,原股东大会决定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会议的有效期已经到期。为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批准 批准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期(即2023年9月14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本公告当日披露的2023-040号公告。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提案必须提交给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出席会议的股份 东方持有表决权 2/3(含)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交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处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东大会审议见董事会议案2相关内容,鉴于公司尚未完成非公开发行,原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已到期,以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同意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处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批准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期(即2023年9月14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详见本公告当日披露的2023-040号公告。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提案必须提交给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出席会议的股份 东方持有表决权 2/3(含)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本公告当日披露的2023-041号公告。
投票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网上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大开,男,汉族,195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研究员高级工程师。1980年至2001年,先后担任陕西汽车齿轮总厂设计办公室主任、经营计划办公室主任、厂长;2001年9月至2016年2月担任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 2005年10月至2015年11月担任中国齿轮行业协会会长;自2015年11月起担任中国齿轮电驱动分会名誉会长;自2019年5月起担任陕西同力重工有限公司董事;自2020年起担任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大开先生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汽车工业功勋人物等荣誉。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3-039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的说明
浙江五洲春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洲春节”)第四届董事会 2023年3月16日,董事会独立董事周宇先生申请辞去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同时,辞去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3 3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独立董事辞职公告》(公告号:2023-010)。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标准化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公司在 2023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6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大凯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如果李大凯先生被股东大会选为独立董事,李大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大凯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表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五洲新年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大开,男,汉族,195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研究员高级工程师。1980年至2001年,先后担任陕西汽车齿轮总厂设计办公室主任、经营计划办公室主任、厂长;2001年9月至2016年2月担任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 2005年10月至2015年11月担任中国齿轮行业协会会长;自2015年11月起担任中国齿轮电驱动分会名誉会长;自2019年5月起担任陕西同力重工有限公司董事;自2020年起担任北京沃尔德金刚石工具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大开先生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汽车工业功勋人物等荣誉。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3-040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
延长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以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有效期的概述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每股面值1.00元,不超过90、368、678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4亿元,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和2022年8月3日分别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次会议审议,经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2022年9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批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2]2136号),同意公司自批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预案》(公告号:2022-062)、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预案(修订稿)(公告号:2022-110)、《中国证监会批准非公开发行a股申请公告》(公告号:2022-132)等相关公告。
为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23年6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批准的有效期(即2023年9月14日)。同意要求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批准的有效期(即2023年9月14日)。同意要求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批准的有效期(即2023年9月14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延长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提交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处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有关事项,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并要求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处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效期,有利于促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延长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并要求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处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效期,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P>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3-041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7月3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3年7月3日 14点 30分
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泰坦大道199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7月3日起,网上投票起止时间:
至2023年7月3日
投票时间为当日交易时间段:9:15-9:25,9:30-11:30,13:00-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 一 执行规范操作等有关规定。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
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该公司已经提出了上述提案 2023 2006年6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公司 2023 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发布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无关联股东回避投票的议案: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无表决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表决权的总数是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的同类普通股和同品种优先股的总数。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网上投票系统参加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何股东账户参加。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和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股东账户下的所有股东分别投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表决的,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普通股和同一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股和品种股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只有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表决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23 年 6月30日(星期五)9:30-16:30
2、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泰坦大道199号证券部
3、登记程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在公司现场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以扫描件的形式将相关信息发送到公司邮箱进行书面登记。传真 注册方式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号码。
六、其他事项
1、参与股东自行承担交通和住宿费。
2、会议联系人:徐凯凯
3、联系电话:0575-86339263
4、电子邮箱:xcczqb@xcc-zxz.com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1、五洲新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届会议决议
2、五洲春节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23年7月3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或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有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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