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3-029
转债代码:113573 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
预计“纵横转债”将满足转股价格修正
提示性公告的条件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公开发行2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7万元,期限6年。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50%、第二年0.7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第五年2.50%、第六年2.80%。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2020]124号文件批准,2020年5月22日,公司发行的2.7万元可转换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纵横转债”,债券代码为“113573”。
根据相关规定和《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纵横转换债券”转换期的起止日期为2020年10月23日至2026年4月16日,初始转换价格为24.49元/股。由于公司实施了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的股权分配计划,目前“纵横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8.75元/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披露相关公告(公告号:2020-036、2021-034、2022-032)。
二、可转换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及可能触发情况
(一)修正转股价格条款
1、修正权限和修正范围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30个交易日内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换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向下修正转换价格的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计划只能在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股东应当避免。
修订后的股票转让价格不得低于股东大会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交易价格与前一交易日平均交易价格之间的较高价格,修订后的股票转让价格不得低于上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如果在上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股票转换价格调整,股票转换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股票转换价格调整日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果公司决定向下修改股权转让价格,公司必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互联网网站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改范围、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股权转让期。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股权转让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股权转让申请,并实施修正后的股权转让价格。
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以后,转股登记日前,应当按照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
自2023年6月1日起,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14日,公司股票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即15.00元/股)。如果公司股价在未来20个交易日内连续5个交易日继续满足相关条件,可能会触发“纵横转债”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三、风险提示
根据《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确定是否修改转换价格,并在触发“纵横转换债券”转换价格修正条件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和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3-030
转债代码:113573 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5元
● 相关日期
■
● 差异化分红转让: 否
第一,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次数和日期
2023年5月12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对象:
截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203、849、297股为基础,每股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发现金红利10、192、464.85元。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结算系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理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在分红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分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分红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办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红。
2.自行分配对象
股东苏维峰、林爱华、林伟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和《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暂减50%,实际税负10%;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公司发放现金红利时,自然人和证券投资基金不扣缴个人所得税;股票转让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本账户中扣除并转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下个月5个工作日内转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公司应当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缴纳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发现金红利0.045元。有关股东认为取得的股息、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议(安排)待遇的,可以在取得股息、股息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3)香港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息红利由公司以人民币的名义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持有人账户分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沪港股市交易互联机制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0.045元。
(4)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定股东,公司不扣缴企业所得税,其股息所得税按照税法规定申报缴纳,公司实际发放的现金股息为税前每股0.05元。
五、调整相关价格和比例
股权分配后,根据《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纵横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从原来的18.75元/股调整为18.70元/股,调整后的转换价格将于2023年6月21日(除息日)生效。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3-031)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六、相关咨询办法
如公司股东对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有任何疑问,请以下方式联系咨询。
联系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1-87672346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3-031
转债代码:113573 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关于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
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18.75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18.70元/股
● 2023年6月21日,纵横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
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公开发行27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债券”),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7万元,期限6年,2020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1.股价调整依据
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股权分配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1日,具体情况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公告号:2023-030)。
根据《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纵横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当公司因发行红股、转换股本、发行新股、配股或发行现金股息(不包括发行可转换债券增加的股本)而变更公司股份时,转换价格将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计划,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及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和有关规定,“纵横转换债券”发行后,当公司因发行红股、转换股本、发行新股、配股或发行现金股利(不包括发行可转换债券增加的股本)而变更股份时,将按以下公式调整转换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股票交付或股本转换:P1=P0/(1)+n);
新股增发或配置股票:P1=(P0+A×k)/(1+k);
同时进行以上两项:P1=(P0+A×k)/(1+n+k);
发现金股利:P1=P0-D;
同时进行以上三项:P1:=(P0-D+A×k)/(1+n+k)。
其中:P0为初始转股价,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发现金股利:P1=P0-D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现金股息D为0.05元/股,调整前转股价为18.75元/股。-D=18.70元/股。
因此,“纵横转债”转股价格从18.75元/股调整为18.7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21日(除息日)生效,“纵横转债”自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0日停止转股,2023年6月21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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