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有限公司
浙江美硕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硕科技”)、“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1800万股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许可证[2023]623号)批准注册。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保荐人”)。发行人的股票简称“美硕科技”,股票代码为“301295”。
发行人与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份数为1800万股,全部发行新股,无旧股转让;发行价格为37.40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开募集基金”)、全国社保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不需要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最后,本次发行不针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之间的差额为90.00万股。
本次发行最终通过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线上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与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上发行”)相结合。
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下初始发行量为1.287.0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71.50%;网上初始发行量为513.0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28.50%。根据《浙江美硕电气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因为网上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为7、354.08450倍,高于100倍。线下回拨360.00万股(20%的公开发行股票上涨至500股的整数倍)。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927.0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量为873.0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48.50%。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927.0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51.50%;网上最终发行量为873.00万股,占发行量的48.50%。回拨后,网上发行中奖率为0.0231402615%,有效认购率为4.321.47234倍。
2023年6月19日,本次发行的网上和线下认购支付工作已经发布(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1.新股认购统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发起人(主承销商)统计了战略配售、网上和线下新股认购,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排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较低。因此,发起人相关子公司财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不需要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不安排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最后,本次发行不针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股票):8,598,176
2、网上投资者认购的金额(元):321,571,782.4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票):131,824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4,930,217.60
(3)线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股票):9,270,000
2、线下投资者支付认购金额(元):346,698,000.00
3、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股票):0
4、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0.00
二、线下比例限制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无限售期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线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929428股,约占线下发行总量的10.03%,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量的5.16%。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和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所有股份均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的股份数量为131、824股,承销金额为4、930、217.60元,承销股份数量占发行股份总数的0.73%。
2023年6月21日(T+4日),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线上线下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起人承销费后分配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并将包销股份登记到发起人(主承销商)指定的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为6000元,917.09万元,明细如下:
1、保荐及承销费用:4,878.80万元;
2、审计验资费用:100.00万元;
3、律师费:500.00万元;
4、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12.26万元;
5、发行费及其它费用:26.03万元。
注:(1)上述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发行费用包括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果网上和线下投资者对本公告公布的发行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1-87827953;
0571-87821503;0571-87825137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浙江美硕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财通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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