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6 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3-036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股配股发行公告
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公司
联合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工业证券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浙商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公司”或“发行人”)向原a股股东配售股份(以下简称“a股配股”)方案已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11月23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h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11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H股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配股相关事宜。
A股配股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十二届发行审计委员会会议批准,并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许可〔2023〕339号文核准。
2、A股配股以2023年6月14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发行人A股总股本16、714、696、778股为基础,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售给所有A股股东,可配售股份总额为5、014、409、033股,均为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和联合主承销商(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由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工业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证券”)、财通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中信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华泰联合、申万宏源、国泰君安、兴业证券、财通证券以下合称“联合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浙商银行现有A股总股本16、714、696、778股,均有权参与A股配股发行。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的目标公司,应当通过内地与香港股市的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和香港对零碎股票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差异,投资者应特别注意。
3、a股配股采用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a股发行价格为2.02元/股,a股配股代码为“760916”,a股配股简称“浙江银行配股”。a股和H股总募集资金不超过180.00亿元(含180.00亿元)。
4、截至2023年6月14日(T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或“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浙商银行全体a股股东配售。
浙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是发行人的最大股东,已承诺根据配股登记日收盘后的持股数量,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配股方案确定的可获得的配售股份。
5、A股配股支付的起止日期为2023年6月15日(T+从2023年6月21日开始(T+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请注意配股支付时间。
6、2023年6月15日,a股配股网上认购期间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网上清算日(T+至2023年6月26日(T+6日)公司股票停牌,2023年6月27日(T+7日)发布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7、如果a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a股股东指定的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果存在冻结资本利息,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认购股东。
8、本公告仅向全体股东说明浙商银行a股配股的相关事宜,不构成本次a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想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于2023年6月12日详细阅读(T-2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原a股股东配售股份说明书摘要》发表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并发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http://www.sse.com.cn)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原a股股东配售股份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以下简称“a股配股说明书”)。对于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将根据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布。请注意。
9、发行人发行A股和H股配股,H股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监会许可证〔2023〕717号文件被批准。A股配股发行公告与H股配股发行公告同时发布。发行公告发布后,按照国内外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要求,安排A股和H股的配股发行时间。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以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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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配股发行的基本情况
1、A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a股每股面值:1.00元
3、a股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a股配股以本次a股配股计划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14日(T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发行人a股总股本16、714、696、778股为基础,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售给所有a股股东。a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5、014、409、033股,均为无限流通股。
浙商银行现有A股总股本16、714、696、778股,均有权参与A股配股发行。
4、募集资金的目的:A股和H股总募集资金不得超过180.00亿元(含180.0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配股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提高公司资本充足率,支持公司未来各项业务的可持续稳定发展,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5、a股配股价格:a股配股价格为2.02元/股,a股配股代码为“760916”,a股配股简称“浙银配股”。
6、主要股东认购a股配股承诺:发行人最大股东浙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已出具承诺,根据配股股权登记日收盘后的持股数量,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配股方案确定的配售股份。
7、A股发行对象:截至2023年6月14日(T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浙商银行所有在注册公司注册的A股股东。
8、发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定价发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A股配股的主要日期:
A股配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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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以上时间为正常交易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2日因假期休市,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年6月22日和2023年6月23日因假期休市。
注2:如果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联合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布并修改发行日程。
二、本次a股配股认购方法
1、a股认购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参与认购。
2、a股配股支付时间
2023年6月15日(T+从2023年6月21日开始(T+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付款的,视为自动放弃a股配股认购权。
3、认购a股配股数量
a股配股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售给所有a股股东。a股股东认购a股配股,可配股数量为浙商银行a股数量乘以配售比例(0.30),可认购数量小于1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按照准确算法原则,即根据配售比例(0.30)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计算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入位置(尾数相同,随机排序),直到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总数与可配股总数相同。
发行人是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的目标公司,应当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的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香港投资者持有发行人股份并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参与a股配股的,香港交易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相关规定,将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到整数单位。
4、a股认购支付方式
在付款期内,股东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a股配股付款手续。a股配股代码为“760916”,a股配股简称“浙银配股”,a股配股价格为2.02元/股。股东可以在a股配股支付期内多次申报,但申报的a股配股总数不得超过a股配股数量限额。原股东持有的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营业部的,应当分别向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2023年6月27日,浙商银行与联合主承销商(T+7日)披露《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包括全体a股股东认购、a股股东认购股份数量占可配股a股数量的比例、a股配股最终结果、发行失败退款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果a股配股成功,浙商银行a股将于2023年6月27日发行(T+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果代销期届满,原a股股东认购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的70%,2023年6月27日,浙商银行a股发行失败(T+7)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果a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的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果存在冻结资本利息,配股对象将在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按a股配股支付金额计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有)。退款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23年6月27日(T+7日)。
(2)退款金额:如有冻结资金利息,退款金额为每个股东a股配股支付金额,计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如无冻结资金利息,退款金额为每股股东a股配股支付金额。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a股配股支付次日至退款日前一天,即2023年6月26日(T+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2023年6月26日(T+6日),登记公司解冻A股配股对象营业部席位资金账户上的配股资金,并计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结算参与人。
2023年6月27日(T+7日)a股配股对象所在营业部按配股支付金额退还配股对象资金账户,并计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税。
四、发行费用
A股配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转让费、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6月13日(T-1日,星期二)15:30-17:此次发行于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网上路演。
六、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a股配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本次a股配股结束后发布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变更及获配股份上市公告》中公告。
上述安排有任何调整的,以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七、发行人及联合主承销商
1、发行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荣森(法定代表人职责)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民心路1号
联系人:陈盛
联系电话:0571-88268966
2、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中信证券大厦,北京市朝阳区梁马桥路48号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0836367、010-60837355
3、联合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街1号国际贸易大厦2座27层和28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9620581
4、联合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街2号凯恒中心B座10层
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6451545、010-86451546
5、联合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富胡同22号A座6层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57617081
6、联合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剑
办公地址: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54047165、021-54047376
7、联合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贺青
办公地址:博华广场37层,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38031877、021-38031878
8、联合主承销商:兴业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工业证券大厦10楼
联系人:销售交易业务总部股权资本市场
联系电话:021-20370808
9、联合主承销商:财通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启诚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东19楼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571-87827953、0571-87821503、0571-87825137
发行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公司
联合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工业证券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601916 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3-037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股配股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公司
联合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工业证券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证监会许可证〔2023〕经339号文件批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或“发行人”)将在2023年6月14日(T日)收盘后,以浙商银行A股总股本16、714、696、778为基础,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共5014、409、033股可配股份。2023年6月12日,a股配股说明书摘要及发行公告(T-2日)发表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a股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http://www.sse.com.cn)查询。
为了方便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相关情况和a股配股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将在中国证券网举行在线路演。届时,发行人和发起人(联合主承销商)的相关人员将与投资者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请注意。
1.网上路演时间:2023年6月13日(星期二)T-1日)15:30-17:00。
二、网上路演网站: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参与者:发行人管理层主要人员、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发行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公司
联合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工业证券有限公司
财通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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