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号:临 2023-062
债券代码:110087 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
调整2022年利润分配现金
公告分红总额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发现金红利总额:从170元、735元、859.60元(含税)调整到170元、736元、119.30元(含税)。
● 调整原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天业可转换债券”(债券代码:110087),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根据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调整了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的总分配。
1.2022年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
2023年5月25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计划在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7、358、596股的基础上,向全体股东每10股发放现金红利1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为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利润分配计划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换债券转换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金额。具体内容见2023年5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公告号:2023-052)。
二、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以来的相关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股权登记日2023年6月9日),公司总股本已从2022年12月31日的1、707、358、596股增加至1、707、361、193股。
“天业转债”将于2023年6月12日至股权分配登记日(2023年6月16日)停止转股,具体内容见2023年6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2年股权分配时“天业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公告》(公告号:2023-057 号)。因此,在股权分配登记日(2023年6月16日),公司总股本不会因可转换债转换而发生变化。
三、2022年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调整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707、361、193股。公司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每10股向全体股东发放现金1元(含税)。以此为基础,发行现金总额调整为170元、736元、119.30元(含税)。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75 简称证券: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2023-060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10元
● 相关日期
■
● 差异化分红转让: 否
第一,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次数和日期
2023年5月25日,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
2、分派对象:
截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1707、361、193股为基础,每股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发现金红利170元、736元、119.30元。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发红股,也不将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结算系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理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在分红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分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分红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办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红。
2、对象自行分配
公司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石河子金福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发放。
3、扣税说明
(1)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转让市场取得的公司股份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暂免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行发现金红利0.10元;个人持股不足一年(含一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发行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个人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本账户中扣除并转入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下个月5个工作日内转让公司,公司应当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在一个月内(含一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部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暂减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2)持有公司有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按照《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0.09元。
(3)持有公司a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中国居民企业向》的规定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有关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为0.09元。有关股东认为其股息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议(安排)待遇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4)通过沪港通投资本公司 A 股票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根据《关于沪港股市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公司将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发行0.09元现金红利。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定股东,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发行的现金股息为税前每股人民币 0.10元(含税)。
五、相关咨询办法
对股权分配有疑问的,公司股东可以在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股权分配的实施情况。
联系部:新疆天业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993-2623118、2623163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号:临 2023-061
债券代码:110087 债券简称:天业转债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
2022年度权益分配调整
可转债转股价格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6.90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6.80元/股
●2023年6月19日,“天业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开始日:
●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16日,“天业转债”停止转股,2023年6月19日起恢复转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新疆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向公众发行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000万元,并于2022年7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天业转债”,债券代码为“110087”。2022年6月23日至2028年6月22日,天业转债存续。2022年6月23日至2028年6月22日,天业转债存续。转股期限为2022年12月29日至2028年6月22日,初始转股价格为6.90元/股。
1.股价调整依据
1、根据《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天业可转换债券”发行后,当公司发行红股、股本转换、新股增发(不包括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转换所增加的股本)、当公司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配股和现金股利的分配将按以下公式调整转股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发红股或转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同时进行以上两项:P1=(P0+A×k)/(1+n+k);
现金股利分配:P1=P0-D;
同时进行以上三项: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股价,n为股本率或股本率,k为新股或配股率,a为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D为每股现金股息,P1为调整后股价。
当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公司将依次调整转股价格,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转股价格调整公告,并在公告中注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方法和暂停转股期间(如有必要);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转股价格调整日后,转股登记日前,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况,使公司股份的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衍生权益时,公司将根据公平、公平、公平的原则调整转换价格,充分保护可转换债券持有人的权益。根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内容和操作办法。
2、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利润分配议案》,以股权分配登记日总股本为基础,每10股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股权分配实施的具体情况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公告号:2023-060)。
综上所述,“天业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D。
其中:P0为调整前股价(6.90元/股),D为每股现金股息(0.10元/股),计算调整后股价P1=6.80元/股。
根据上述规定,“天业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从原来的6.90元/股调整为6.80元/股,调整后的价格将于2023年6月19日(除息日)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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