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3-033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2、572、595股。
● 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29日。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10日发布的《关于同意北京经纬恒润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的批准》(证监会许可证〔2022〕30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万股,并于2022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1.2万股,其中96、633、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528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4720%。
2022年10月19日,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线下配售限售股1、307、106股,详见2022年10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北京经纬恒润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线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号2022-019)。2023年4月19日,部分限售股和部分战略配售股首次公开发行,共有33、460、803股上市流通。详见公司2023年4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北京经纬恒润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号2023-010)。
本次上市流通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涉及1名限售股股东。限售期为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即2020年6月29日)(即2023年6月29日),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1438%。自2023年6月29日起,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
二、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形成后,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的限制性股票。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制性股票形成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公司未因利润分配和公积金增加而发生股本数量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的相关承诺
根据《北京经纬恒润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北京经纬恒润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告书》,申请终止限售股份的股东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承诺如下:
股东苏州华兴志诚风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诺:
“(1)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经纬恒润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主动向经纬恒润申报企业持有的股份数额及其变动。
(2)企业在经纬恒润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12个月内通过增资扩股、股权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6(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得经纬恒润回购该部分股份。经纬恒润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企业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或经纬恒润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3)企业还将遵守上述锁定承诺,因股息分配、股份分配、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而相应增加上述锁定股份。
(4)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企业的股份锁定承诺。上述承诺不遵守的,相关股票交易收入归经纬恒润所有,企业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东应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不存在影响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相关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实,发起人认为,截至本核实意见发布之日,公司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572、595股
(二)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6月29日
(3)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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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总股本1.2万股为基础计算,四位小数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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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网上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验证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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