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ST粤泰 编号:2023年1037日
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可能存在于股价中
终止上市不到1元
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3年6月5日,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17个交易日低于1元,即使在接下来的3个交易日连续涨停,也会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退市指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只发行a股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日收盘价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以终止上市交易,请注意风险。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如果连续10个交易日(不包括公司股票停牌日)的日收盘价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在下一个交易日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应在下一个交易日公布,并在期后每个交易日公布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以先到达日期为准)。
一、可能终止上市的原因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只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日收盘价低于1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终止上市交易。2023年6月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43元/股,连续17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而终止上市。
二、以往因股价低于面值而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2023年5月13日、2023年5月26日、2023年5月29日、2023年5月30日、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3日,公司股票可能因股价低于1元而终止上市(公告号:2023-021、临2023-027、临2023-029、临2023-030、临2023-031、临2023-033、临2023-035、临2023-036)。本公告是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九个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价走势,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六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ST粤泰 编号:临2023年1038日
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5日,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3个交易日下跌12%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截至2023年6月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0.43元/股,已连续17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1元。即使在接下来的3个交易日内连续涨停,也会因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1元而触及交易退市指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只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的日收盘价低于1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终止上市交易。请注意风险。
●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新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债务问题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上述五名法人股东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上述五名法人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179、055、1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48%,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部门冻结。
目前,管理人已收到拟投资者提交的重组投资计划,管理人将判断该计划是否可行。如果可行,管理人将及时向债权人报告,并安排向法院申请城启集团等五家企业从破产清算程序转入破产重组程序;如果不可行,管理人将及时向债权人报告,并向法院申请城启集团等五家企业破产。因此,目前,由于意向投资者提交的重组投资计划不可行,城启集团等五家企业可能无法从破产清算程序转入破产重组程序,将被宣布破产。
上述五名破产股东能否转入破产重组程序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请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和影响,并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因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2022年中西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布了“与可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规定,2023年5月5日,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告。
●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没有重大调整或变化。
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3个交易日下跌12%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没有重大调整或变化。
(二)重大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新意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债务问题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上述五名法人股东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上述五名法人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179、055、1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48%,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部门冻结。广州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五名破产清算人经理,余关宝负责;指定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担任上述五名破产清算人债权人会议主席。2022年11月12日,管理人公布了上述五家破产企业的相关财产调查报告、阶段性工作报告和《城启集团、粤泰控股等五家破产企业公开招聘重组投资者公告》,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意向投资者。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管理人已收到拟投资者提交的重组投资计划,管理人将判断该计划是否可行。如果可行,管理人将及时向债权人报告,并安排向法院申请城启集团等五家企业从破产清算程序转入破产重组程序;如果不可行,管理人将及时向债权人报告,并向法院申请城启集团等五家企业破产。因此,目前,由于意向投资者提交的重组投资计划不可行,城启集团等五家企业可能无法从破产清算程序转入破产重组程序,将被宣布破产。
除上述事项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无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3)公司未发现媒体报道或市场谣言需要澄清或回应;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4)上海证券交易所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核实并披露的其他事项,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
三、相关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请充分了解股市风险,做出谨慎决策,合理投资。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城启集团、豪城公司、新意实业、建豪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179、055、1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48%。上述五名破产股东能否转入破产重组程序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请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和影响,并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因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2022年中西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布了“与可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审计报告,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规定,2023年5月5日,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告。
(4)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司信息(www.sse.com.cn)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合理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没有计划、谈判、意向、协议等应披露但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没有了解到公司应披露但未披露的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价格有很大影响;公司早期披露的信息不需要纠正或补充。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三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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