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2023-041
内蒙古伊泰煤炭有限公司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年B股及内资股类股东大会第一次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6月30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B股和国内股东大会。
请参考内蒙古伊泰煤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2023年第一次H股股东大会的情况。(www.hkexnews.hk)发布的股东大会通知及其他有关文件。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3年6月30日14:30开始
召开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6月30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 一 执行规范操作等有关规定。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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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B股及内资股东大会第一次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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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由于网上投票系统的限制,公司为股东大会设立了网上投票窗口,提醒B股东注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所有B股股东审议H股回购和退市,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H股回购及退市授权审议的投票意见,将被视为2023年B股和国内股东大会第一次审议公司H股回购、退市和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H股回购和退市授权的审议议案》作出了同样的投票意见。
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2023年5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参阅2023年5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www.sse.com.cn)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本次会议的会议材料将另行公布。
2、特别决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和2023年第一次B股和国内股东大会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
4、无关联股东回避投票的议案: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
5、参与优先股股东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表决权的总数是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的同类普通股和同品种优先股的总数。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网上投票系统参加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何股东账户参加。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和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股东账户下的所有股东分别投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表决的,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普通股和同一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股和品种股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只有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表决后才能提交。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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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1.2023年6月30日下午14日注册时间:30之前。
2.注册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11层资本运营合规管理部。
3.注册方式:邮寄、邮件、传真或现场。
法人股东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登记。个人股东应当持有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相关要求:
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即本通知附件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复印件)。委托书由委托股东亲自签字或者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字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程序。委托股东为法人的,委托书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六、其他事项
1.本通知不适用于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东名单上登记的H股股东。请参阅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的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股东大会通知及其他有关文件。
2.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自行承担食宿和交通费用。
3.公司办公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11层资本运营合规管理部(邮编:017000)。
4.会议联系人:王秀萍:
联系电话:0477-8565733
传真号码:0477-8565415
电子邮箱:ir@yitaicoal.com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6日
附件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2023年B股及内资股东大会第一次授权委托书
报告文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附件1: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伊泰煤炭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或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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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2:
2023年B股及内资股东大会第一次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伊泰煤炭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23年6月30日召开的第一次B股和国内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或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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