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资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21]4150号)审批,公司本次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329,024,676股,每一股发行价8.51元,募资总额为2,799,999,992.76元,扣减发行费(未税)后,募资净收益金额为2,773,292,445.68元。
以上募资及时状况早已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检审,并提交了信大会师报字[2022]第 ZF10082 号《验资报告》。
二、募资的储放及管理状况
为加强上市企业募资的监管和使用,维护债权人权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华峰重庆市氨纶丝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重庆市氨纶丝”)与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储放募资的银行业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资的储放与使用执行专用账户管理方法。
公司及子公司重庆市氨纶丝开办的募资专户详情如下:
三、此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状况
截止到2023年6月1日,此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如下所示:
为了方便账号管理,企业于近期办了以上募资专户的注销登记,有关募资资金监管协议相对应停止。
华峰有机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8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有机化学 公示序号:2023-021
华峰有机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拆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峰有机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 2023年6月8日收到企业非公开发行的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国东方投资银行”)送达《关于更换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中国东方投资银行原特定保荐代表人汪飞、葛绍政负责企业持续督导期内证券承销工作中,法律规定持续督导期间至2023年12月31日止。
现因汪飞女性工作调动,为确保持续督导证券承销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中国东方投资银行特定王震先生接任汪飞女性出任企业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代表人,承担持续督导工作中,执行不断督导职责。
王震先生个人简历如下所示:
王震先生,在职中国东方投资银行投资银行部杰出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研究生。曾承担或参加新风光IPO、拱东诊疗IPO、利欧股份可转换债券、中茵股份公开增发等特色,有着丰富的改制上市、并购重组等资本运营工作经验
此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华峰有机化学非公开发行并且在深圳交易所发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王震将军和葛绍政,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持续督导责任完毕才行。
华峰有机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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