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每一股比例
A股每一股红股0.40元
● 有关日期
● 多元化分红送转: 否
一、 根据分配原则的股东会届次和日期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3年4月28日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 分配原则
1. 派发本年度:2022年本年度
2. 分配目标:
截止到证券登记日在下午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3. 分配原则:
此次股东分红以方案落地前企业总市值740,180,802股为基准,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价税合计),总共派发现金红利296,072,320.80元。
三、 有关日期
四、 分派实施细则
1. 实施细则
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市场红利授权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利用其资金结算系统软件向证券登记日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册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各VIP办了指定交易股东发放。已申请指定交易的投资人可在收益派发日则在指定证券公司领到红股,未办指定交易股东收益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存放,待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之后再进行发放。
2. 自己派发目标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叉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股由我们公司立即派发。
3. 缴税表明
(1)针对拥有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基金,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务[2015]101 号)等相关规定,在企业发放股权收益时暂时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待具体出让个股时依据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具体派发现金红利为每一股 0.40元。实际实际税率为:股东持仓时限在1月之内(含1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的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20%;持仓时限在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 50%记入应纳税额,实际税率为10%;持仓时限超出1年,股息红利所得暂免缴纳个人所得税。
(2)针对QFII公司股东,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47 号)的相关规定,依照10%税率代收代缴股权收益应交企业所得税,缴税后具体派发现金红利为每一股rmb0.36元。如QFII公司股东涉及到享有税收协定(分配)待遇,可按相关规定在获得股权收益后自主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
(3)针对香港交易所投资人(包含单位和个人)投资管理公司 A 股股票(“港股通”),其红股会由企业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按个股名义持有人帐户以人民币发放,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税务[2014]81号)的相关规定,依照10%税率代收代缴股权收益应交的企业所得税,缴税后具体派发现金红利为每一股rmb0.36 元。针对港股通投资人中属其它国家税收居民并且其该国和中国签署的税收协定要求股息红利所得征收率小于10%的,公司或者个人可以向我们公司税务机关明确提出享有税收协定待遇申请,税务机关审批后,按已缴税款和依据税收协定税额计算公式的应纳税额的差值给予出口退税。
(4)对于一般投资者和公司股东,企业将不会代收代缴所得税,对其自主交纳,具体每一股发放rmb0.40元。
五、 相关资询方法
自然人股东能够在作业日根据下列方法资询此次股东分红开展的相关事宜。
联络单位:企业证券事务部
联系方式:0551-63689787
特此公告。
安徽合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0761 证券简称:安徽合力 公示序号:临2023-028
债卷编码:110091 债卷通称:协力可转债
安徽合力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协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节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调节前转股价格:14.40元/股
● 调整转股价格:14.00元/股
● 协力可转债此次转股价格调节执行日期:2023年6月16日
一、转股价格调节根据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2887号文审批,安徽合力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12月13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47.505万多张,发售总金额204,750.50万余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在2023年1月 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售(债卷通称:协力可转债,债卷编码:110091)
公司在2023年4月2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2022年多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执行利益分派证券登记日的总市值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价税合计),为此测算总计派发现金红利 296,072,320.80元(价税合计)。公司在2023年6月9日公布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明确收益派发日(除权除息日)为6月16日。
依据《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协议条款的相关规定,在“协力可转债”发售以后,若企业产生配送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含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转让而变化的总股本)、配资及其发放股利等状况,则转股价格适当调整。
二、转股价格调节公式计算和调整结论
因为公司2022年度配送红股,企业可转债转股价钱需相对应作出调整。结合公司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协议条款要求,转股价格调节公式计算详细如下:
配送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资:P1=(P0+A×k)/(1+k);
以上二项同步进行:P1=(P0+A×k)/(1+n+k);
配送股利:P1=P0-D;
以上三项同步进行:P1=(P0-D+A×k)/(1+n+k)。
在其中:P0为更改前转股价,n为配送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资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一股配送股利,P1为调整转股价。
依据上述标准,企业可转债转股价格由14.40元/股,调整至14.00元/股(保存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协力可转债”目前还没有进到转股期,不属于可转债终止股权转让的情况。转股价格自企业执行 2022年本年度利益分配除权除息日起起效,即于2023年6月16日起效。
特此公告。
安徽合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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