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一、募资基本概况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芯国际集成化”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个股(下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或称“绿鞋”)已经在2023年6月8日全额的履行。主要内容请见公司在2023年6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公布的《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公示序号:2023-010)。企业依照本次发行价钱5.69元/股,在原始发行规模169,200.00亿港元的前提下附加发售25,380.00万个股,占原始发行股份数量15%。企业从而增大的募资总额为144,412.20万余元,扣减发行费后募资净收益为141,065.15万余元。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履行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募资及时情况进行检审,并且于2023年6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类型字[2023]35399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设立状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规定,企业对募资实施了专用账户存放规章制度,建立了有关募资重点帐户。募资到帐后,已经全部存放在该募资重点账户中,并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泰君安”)及储放募资的银行业签订了募资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详细公司在2023年5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公布的《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企业已经在2023年6月20日就此次履行超额配售选择权相对应的募资储放监管与国泰君安及储放募资的银行业再行签订了《募集资金(针对超额配售)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企业、国泰君安及开户行的有关责任与义务进行了全面承诺。
公司在2023年6月20日与企业分公司中芯国际先峰集成电路制造(绍兴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芯国际先峰”)、承销商国泰君安和募资存放金融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实际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一)《募集资金(针对超额配售)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1、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绍兴市支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
本协定的内容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会有重要差别。公司简称为“招标方”,开户行称之为“承包方”,国泰君安称之为“丙方”,所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所示:
为加强招标方募资管理方法,维护债权人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商议,达到如下所示协议书:
一、招标方已经在承包方设立募资重点帐户(下称“专用账户”),账户为575903998610666,截止到2023年6月9日,接到超额配售募资为711,016,184.34人民币,专用账户账户余额为1,961,016,184.34元。超额配售募资仅限于招标方 补充流动资金 等募资看向新项目,不可以作为别的主要用途。
招标方以存款单方法储存的募资 / 万余元(如有),银行开户日期是 / 年 / 月/ 日,时限 / 月。招标方服务承诺以上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到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监管或以存款单方法续存,并告知丙方。业主存款单不可质押贷款。
二、双方理应一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
三、丙方做为甲方承销商,应依据相关规定特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它工作人员对招标方募集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监管。
丙方服务承诺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其招标方制定的募资资金管理办法对招标方募资的监管和应用执行证券承销岗位职责,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中。
丙方可以采用现场勘察、书面形式咨询等形式履行其决定权。甲方和乙方理应相互配合丙方调查分析与查看。丙方最少每上半年度对招标方募资的储放与应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勘察,现场勘察时要与此同时查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状况。
四、招标方受权丙方指定保荐代表人徐亦潇、宋轩宇随时都可以到承包方查看、复制招标方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承包方应当立即、精确、全面地向给予所需要的相关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丙方指定别的相关工作人员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和介绍信。
五、承包方分月(每个月10日前)向甲方出示真正、精确、完整的专用账户银行对账单,并抄赠给丙方。
六、招标方1次或是12月之内总计从专用账户取出的金额超过5000万余元且做到发售募资总金额扣减发行费后净收益(下称“募资净收益”)的20%的,招标方应当立即以通告丙方,并提供专用账户的开支明细。
七、丙方有权利根据相关要求拆换指定保荐代表人。丙方拆换保荐代表人的,理应将这些证明材料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与此同时按相关协议书第十三条的需求书面形式通知拆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电话。拆换保荐代表人不受影响本协定法律效力。
八、承包方总计三次未能及时向甲方出示银行对账单,及其存有未相互配合丙方查看与调研专用账户材料情况的,业主能够积极或在丙方要求下单方停止本协定并销户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觉招标方、承包方未按照约定执行本协定的,必须在知晓相关客观事实后立即向上海交易所书面材料。十、本协定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者其法定代理人签定加盖分别公司公章生效日起效,至专用账户资产所有开支结束并按规定注销的时候起无效。
十一、以上协议书在有效期满前提前结束的,招标方应当在协议终止的时候起一个月内和相关被告方签署一个新的协议书并立即公示。
十二、本协定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交易所、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各上报一份,其他留招标方预留。
2、与交通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支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
本协定的内容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会有重要差别。公司简称为“招标方”,开户行称之为“承包方”,国泰君安称之为“丙方”,所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所示:
为加强招标方募资管理方法,维护债权人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商议,达到如下所示协议书:
一、招标方已经在承包方设立募资重点帐户(下称“专用账户”),账户为336006190013000309403,截止到2023年6月9日,接到超额配售募资为700,000,000.00人民币,专用账户账户余额为2,266,305,741.47元。超额配售募资仅限于招标方 补充流动资金 等募资看向新项目,不可以作为别的主要用途。
招标方以存款单方法储存的募资 / 万余元(如有),银行开户日期是 / 年 / 月/ 日,时限 / 月。招标方服务承诺以上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到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监管或以存款单方法续存,并告知丙方。业主存款单不可质押贷款。
二、双方理应一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
三、丙方做为甲方承销商,应依据相关规定特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它工作人员对招标方募集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监管。
丙方服务承诺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其招标方制定的募资资金管理办法对招标方募资的监管和应用执行证券承销岗位职责,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中。
丙方可以采用现场勘察、书面形式咨询等形式履行其决定权。甲方和乙方理应相互配合丙方调查分析与查看。丙方最少每上半年度对招标方募资的储放与应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勘察,现场勘察时要与此同时查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状况。
四、招标方受权丙方指定保荐代表人徐亦潇、宋轩宇随时都可以到承包方查看、复制招标方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承包方应当立即、精确、全面地向给予所需要的相关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丙方指定别的相关工作人员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和介绍信。
五、承包方分月(每个月10日前)向甲方出示真正、精确、完整的专用账户银行对账单,并抄赠给丙方。
六、招标方1次或是12月之内总计从专用账户取出的金额超过5000万余元且做到发售募资总金额扣减发行费后净收益(下称“募资净收益”)的20%的,招标方应当立即以通告丙方,并提供专用账户的开支明细。
七、丙方有权利根据相关要求拆换指定保荐代表人。丙方拆换保荐代表人的,理应将这些证明材料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与此同时按相关协议书第十三条的需求书面形式通知拆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电话。拆换保荐代表人不受影响本协定法律效力。
八、承包方总计三次未能及时向甲方出示银行对账单,及其存有未相互配合丙方查看与调研专用账户材料情况的,业主能够积极或在丙方要求下单方停止本协定并销户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觉招标方、承包方未按照约定执行本协定的,必须在知晓相关客观事实后立即向上海交易所书面材料。十、本协定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者其法定代理人签定加盖分别公司公章生效日起效,至专用账户资产所有开支结束并按规定注销的时候起无效。
十一、以上协议书在有效期满前提前结束的,招标方应当在协议终止的时候起一个月内和相关被告方签署一个新的协议书并立即公示。
十二、本协定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交易所、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各上报一份,其他留招标方预留。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本协定的内容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会有重要差别。公司简称为“招标方一”,中芯国际先峰称之为“招标方二”,开户行称之为“承包方”,国泰君安称之为“丙方”,所签订的四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所示:
为加强招标方一、招标方二募资管理方法,维护债权人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招标方一、招标方二、承包方、丙方四方经商议,达到如下所示协议书:
一、招标方二已经在承包方设立募资重点帐户(下称“专用账户”),账户为3371020110120100159778,截止到2023年6月2日,专用账户账户余额为 零 万余元。该专用账户仅限于招标方二中芯绍兴三期12英尺特点加工工艺晶圆制造中试线工程等募资看向新项目募资的存储应用,不可以作为别的主要用途。
招标方二以存款单方法储存的募资 / 万余元(如有),银行开户日期是 / 年 / 月/ 日,时限 / 月。招标方二服务承诺以上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到本约定书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监管或以存款单方法续存,并告知丙方。招标方二存款单不可质押贷款。
二、招标方一、招标方二、承包方理应一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
三、丙方做为招标方一的承销商,应依据相关规定特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它工作人员对招标方一、招标方二募集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监管。
丙方服务承诺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其招标方一制定的募资资金管理办法对招标方一、招标方二募资的监管和应用执行证券承销岗位职责,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中。
丙方可以采用现场勘察、书面形式咨询等形式履行其决定权。招标方一、招标方二和承包方理应相互配合丙方调查分析与查看。丙方最少半年对招标方一、招标方二募资的放置和应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勘察,现场勘察时要与此同时查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状况。
四、招标方一、招标方二受权丙方指定保荐代表人徐亦潇、宋轩宇随时都可以到承包方查看、打印招标方二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承包方应当立即、精确、全面地向给予所需要的相关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二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丙方指定别的相关工作人员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二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应该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和介绍信。
五、承包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二出示真正、精确、完整的专用账户银行对账单,并抄赠给丙方。
六、招标方二1次或是12个月之内总计从专用账户取出的金额超过5000万余元且做到发售募资总金额扣减发行费后净收益(下称“募资净收益”)的20%的,招标方二理应及时联系丙方,并提供专用账户的开支明细。
七、丙方有权利根据相关要求拆换指定保荐代表人。丙方拆换保荐代表人的,理应将这些证明材料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与此同时按相关协议书第十三条的需求书面形式通知拆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电话。拆换保荐代表人不受影响本协定法律效力。
八、承包方总计三次未能及时向甲方二出示银行对账单,及其存有未相互配合丙方查看、调研专用账户材料情况的,招标方一、招标方二能够积极或在丙方要求下单方停止本协定并销户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觉招标方一、招标方二、承包方未按照约定执行本协定的,必须在知晓相关客观事实后立即向上海交易所书面材料。
十、本协定自招标方一、招标方二、承包方、丙方四方法定代表人者其法定代理人签定加盖分别公司公章生效日起效,至专用账户资产所有开支结束并按规定注销的时候起无效。
十一、以上协议书在有效期满前提前结束的,招标方应当在协议终止的时候起一个月内和相关被告方签署一个新的协议书并立即公示。
十二、本协定一式八份,招标方一、招标方二、承包方、丙方四方各持一份,向上海交易所、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各上报一份,其他留招标方一、招标方二预留。
特此公告。
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21日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处理。大众商报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互联网新闻相关服务。
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如因文章侵权、图片版权和其它问题请邮件联系,我们会及时处理:tousu_ts@sina.com。
举报邮箱: Jubao@dzmg.cn 投稿邮箱:Tougao@dzmg.cn
未经授权禁止建立镜像,违者将依去追究法律责任
大众商报(大众商业报告)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任何新闻采编等相关服务
Copyright ©2012-2023 dzmg.cn.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202300108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