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省景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企业”)于2023年6月13日接到深圳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交易所”)下达的《关于对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30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其在2023年6月20日前把相关说明材料申报深圳交易所并向外公布,与此同时密送内设机构。
接到《问询函》后企业十分重视,董事会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问询函所涉及到的情况进行逐一仔细审查和分析。由于《问询函》中一部分难题需进一步审查及填补健全,为保证回应具体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纬向深圳交易所申请办理,企业将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29日前回应问询函并向外公布。推迟回应期内,企业将积极推动回应工作中,尽早就有关问题做出回应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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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湖南省景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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