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北京市东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市东嘉”)拥有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贵州燃气”或“企业”)股权449,552,5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9%;此次股份质押后,北京市东嘉总计质押股份303,640,000股,占持有公司股权数字的67.54%,占公司总股本的26.68%。
●北京市东嘉及其一致行动人洪鸣老先生总计持有公司股份506,461,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9%;此次股份质押后,北京市东嘉及其一致行动人洪鸣老先生总计质押股份303,640,000股,占持有公司股权数字的59.95%,占公司总股本的26.68%。
●北京市东嘉资信情况优良,具有资产还款能力,不会有平仓风险或者被强行平仓的情况;若出现平仓风险,北京市东嘉及控股股东李国老先生将采用包含但是不限于提前还贷、补充质押、提早购买被质押股份等举措解决以上风险性。
2023年6月21日,公司收到大股东北京市东嘉通告,获知北京市东嘉将其持有的贵州燃气25,550,000股股份质押给新疆省和山东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企业)、将其持有的贵州燃气25,000,000股股份质押给重庆市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并登记了质押贷款办理手续。详情如下:
一、此次股份质押状况
(一)此次质押贷款基本概况
(二)此次质押股份没被作为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宜的贷款担保或其它确保主要用途。
(三)公司股东总计质押股份状况
截止到公示公布日,北京市东嘉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以上中“已质押股份中冻洁股权总数303,640,000股”非法院冻结,系依照中登公司标识属性质押贷款冻洁;以上洪鸣老先生持股比例为4.9997%,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时为5.00%。
二、大股东股份质押状况
(一)大股东将来大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质押股份状况
北京市东嘉将来六个月内到期质押股份数量达到131,000,000股,占持有公司股份总量的29.14%,占公司总股本的11.51%,相匹配融券余额为58,563.39万余元;北京市东嘉未来一年内期满(没有上述情况将在将来六个月内期满一部分)的质押股份数量达到72,640,000股,占持有公司股份总量的16.16%,占公司总股本的6.38%,相匹配融券余额为1,215万余元。北京市东嘉具备一定的资产还款能力,还贷自有资金大多为已有及自筹经费。
(二)大股东不会有根据非营利性资金占用费、违规担保、关联方交易等损害上市企业权益的状况。
(三)控投股东质押事宜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质押贷款事宜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资金成本、持续盈利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治、日常监管造成实质危害。北京市东嘉亦不会有需履行业绩补偿责任。
北京东嘉的经营情况和资信情况优良,具有资产还款能力,不会有平仓风险或者被强行平仓的情况。如后面发生风险性,北京市东嘉及控股股东李国老先生将采用包含但是不限于提前还贷、补充质押、提早购买被质押股份等举措解决以上风险性,并及时通知企业。以上质押贷款事宜若出现重大隐患或根本变化,企业将按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我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相关企业信息以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和法律规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表的有关公告为准,烦请广大投资者科学理财,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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