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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由于企业2022本年度权益分派已执行进行,企业2023本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发行价由3.78元/股调整至3.75元/股,募资总金额由598,910,329.08元调整至594,157,072.50元。除了上述调节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其他事宜都无转变。
一、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相关情况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2023本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下称“此次向特定对象发售”)早已企业第十届股东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根据,并得到企业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准许。依据《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及募资总金额情况如下:
1.利率基准日、发行价和定价原则
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利率基准日为第十届股东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示日,即2023年3月1日。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3.78元/股,发行价不少于利率基准日前二十个买卖日公司股票交易平均价的80%(注:利率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买卖交易平均价=利率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买卖交易总金额/利率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买卖交易总产量)。
如企业股票在本次发行利率基准日至发售日期内产生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宜,则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会进行适当调整。
调节公式计算如下所示:
发放股利:P1=P0-D
派股或转增股本:P1=P0/(l+N)
二项同步进行:P1=(P0-D)/(l+N)
在其中,P0为更改前发行价,D为每一股发放股利,N为每一股派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发行价。
2.发行数量及募资经营规模
本次发行数量达到不得超过158,441,886股,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企业总股本的30%,此次发行新股最后的发行数量以深圳交易所审核同意并且经过证监会允许登记注册的股票数为标准。
如企业股票在利率基准日至发售日期内产生分红配股、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宜,则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限制将根据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的有关标准做出适当调整。若本次发行拟募资额度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措施转变或发售审批文件信息规定等状况给予调节的,则企业本次发行的股权总数将作适当调整。
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募资总额为不得超过598,910,329.08元,扣减发行费后净收益将全部用于还款银行借款及填补企业流动资金。
二、权益分派方案和执行情况
公司在2023年4月26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允许以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数量528,139,623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价税合计)。
公司在2023年6月14日公布了《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为2023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0日;此次权益分派已经在2023年6月21日执行结束。
2022本年度权益分派结束后,结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策略的定价原则调节完的发行价为3.75元/股,调整募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94,157,072.50元。
三、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和募资总额调节状况
企业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执行结束,结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策略的定价原则,现对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作出适当调整,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发行价由3.78元/股调整至3.75元/股,实际计算步骤如下所示:
变更后的发行价=调节前发行价-每一股发放股利=3.78元/股-0.03元/股=3.75元/股。
因为此次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股权总数不会改变,募资总金额由598,910,329.08元调整至594,157,072.50元。
除了上述调节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的其他事宜都无转变。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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