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信股份 编号:临2023-037
上海华信有限公司
对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查
询价函回复(修订稿)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7日,上海华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海华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询价函》(上海证券交易所(再融资)〔2023〕195号(以下简称“审核询问函”),具体内容见2023年4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上海华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询价函的公告》(公告号:临2023-023)。
公司收到审核询价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情况认真研究审核询价函中提出的问题,形成回复并披露。具体内容见2023年4月28日上海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提示公告(公告号:临2023-030)及附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纠正意见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询价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www.sse.com.cn)《关于上海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询价函回复(修订稿)》等文件。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仍需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计,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最终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计,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和时间仍不确定。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华信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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