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9
安徽皖通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年4月26日和2023年6月6日,安徽皖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信息网》上担任董事会(http://www.cninfo.com.cn)《安徽万通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3-035)和《安徽万通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和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号:2023-048);
2、股东大会前,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6月5日收到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景源”)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发出的《关于增加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3、股东大会期间无否决提案;
4、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6月16日14日:30
2、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6月16日上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2023年6月16日上午9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3、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305会议室
4、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翔伟先生
7、股东大会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的总体情况
共有13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出席股东大会,代表112、979、202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27.5394%。
2、出席现场会议
共有2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81、927、754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19.9704%。
3、网上投票
共有11名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网上投票,代表31、051、448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90%。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和视频出席或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会议。
三、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
1、2022年安徽皖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1、964、2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481%;反对30、933、7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800%;弃权8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9%。
2、2022年安徽皖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1、964、2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481%;反对30、933、7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800%;弃权8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9%。
3、2022年安徽皖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同意81、957、7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投票总数的72.5423%;反对30、940、2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858%;弃权8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9%。
4、《安徽皖通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同意112股、861股、9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投票总数的99.8962%;反对36、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弃权8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9%。
5、《安徽皖通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同意81、957、7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投票总数的72.5423%;反对30、940、2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858%;弃权8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6%;反对12、294、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28%;弃权8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45%。
6、《安徽皖通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储存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同意81、957、7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投票总数的72.5423%;反对30、940、2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858%;弃权8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6%;反对12、294、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28%;弃权8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45%。
7、《安徽皖通科技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审议通过
投票结果:同意81、959、7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投票总数的72.541%;反对30、931、7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783%;弃权877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77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2588%;反对12、285、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0343%;弃权8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7069%。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单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1、930、2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72.5180%;反对31、019、8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27.4562%;弃权2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 ;反对12、373、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45%;弃权2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6%。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安徽天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常爱民、陆郑进
3、结论意见: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安徽天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通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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