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9日发布公告日期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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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基金发行文件,基金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不得低于基准日基金可分配利润的20%。基准日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股息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分配利润的*20%。
2、其他与股息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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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入分配方式
1)2023年6月21日,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将从基金托管账户中划出股息。
2)选择股息再投资股息的投资者转换的基金份额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持有天数自2023年6月21日起计算。投资者可以从2023年6月26日起查询。
3)股权登记日前转让托管转让尚未转让托管转让的投资者,其股息方式按股息再投资处理,转让的基金股份在转让托管转让确认后与股息再投资收入股份一起转让。
3.2提示
1)股权登记日后(含股权登记日)申请认购转让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股息权益,股权登记日申请赎回转让的基金份额享有股息权益。
2)股息确认方式以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前最后一次选择的股息方式为准。如果投资者需要修改股息方式,请务必在股权登记日前一天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3年6月19日15日):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内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股息方式的申请无效。对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3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免长途电话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www.cmfchina.com。
3)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股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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