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3 证券简称:凤竹纺织 公告编号:2023-019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288元
● 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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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异化分红转让: 否
第一,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的次数和日期
公司2023年5月10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对象:
截至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2.72万股为基础,每股发现金红利0.0288元(含税),共发现金红利7.833、600元。
三、相关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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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本结算系统在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处理指定交易。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以在分红日在指定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分红。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分红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办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红。
(2)发送红股或转换股本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应当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后登记的股东持股数量,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分配对象
无
3.扣税说明
(1)对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异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号。85)有关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持股期限 1年的,股息红利收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发现金红利0.0288元;个人持股一年以内 (含一年),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每股发现金红利0.028元。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按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除并转入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下个月5个工作日内转让公司,公司应当在收到税款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在一个月内(含一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超过1个月至1年(含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暂减50%,实际税负10%;持股期限超过一年的,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股息、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家税务函〔2009〕47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扣税后,每股实际发现金红利0.02592元。认为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议(安排)待遇的,可以在取得红利后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3)除QFII以外的其他法定股东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公司不扣缴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法的规定判断是否应当在当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每股0.0288元。
五、相关咨询办法
如对此权益分配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地址:凤竹安东新厂办公楼,福建省晋江市经济开发区安东园东路16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5-85656506
特此公告。
福建凤竹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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