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89证券简称:*ST榕泰公告编号:2023-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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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就公司与海南鑫金仓于2022年3月1日签订《关于能通科技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予以补充披露。
一、框架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榕泰”)于2019年1月17日与海南鑫金仓企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萍乡东方金鼎企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鑫金仓”)签署了《萍乡东方金鼎企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和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能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约定海南鑫金仓将其持有的能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通公司”)一定比例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拟转让股份比例在20%至51%之间,转让价格以评估机构最终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关于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风险提示暨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1和临2019-002)。
二、进展情况
基于框架协议的规定,广东榕泰全资子公司北京森华易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森华”)就股份转让事项向海南鑫金仓支付了预付款8,000万元,分别为2019年12月19日支付3,000万元、2020年1月2日支付3,000万元和2020年1月6日支付2,000万元。因2020年下半年公司开始出现资金流动性问题,用于完成后续股权收购的资金较为紧张,广东榕泰与海南鑫金仓经友好协商于2022年3月1日签订《关于能通科技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双方决定终止框架协议,不再进行能通公司的股份转让,海南鑫金仓向北京森华返还预付款。根据终止协议约定,海南鑫金仓向北京森华返还的预付款由北京森华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云众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代为收取,海南鑫金仓已于2022年4月27日向北京云众林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返还预付款8,000万元,至此公司与海南鑫金仓对框架协议终止履行不存在任何争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海南鑫金仓签署的《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萍乡东方金鼎企业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关于能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双方未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终止本次意向合作,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海南鑫金仓签署的《关于能通科技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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