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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预计2023年度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38.46亿元(含)额度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担保额度包含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担保),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为8.49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提供担保额度为29.97亿元。上述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时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昇兴(中山)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昇兴”)因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华润银行中山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融资,由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昇兴(中山)包装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3、注册资本:3,886万美元
4、股权结构:昇兴股份占注册资本的75%;昇兴(香港)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25%。
5、法定代表人:林永保
6、成立日期:2008年07月03日
7、住所:中山市翠亨新区和耀路13号。
8、主营业务:金属包装制品的生产及销售
9、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1、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中山昇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2、保证人: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金额:本金 6,000 万元及相关利息等费用。
5、保证期限: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以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四、累计提供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85,785.58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12,042.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9.37%。其中,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1,920.27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1.90万元;不存在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未清偿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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